晨光熹微。朝乐活了二十多年, 头一回起床感觉腰酸背痛, 骨头快散架似的。犹记她是怎样被人翻来覆去, 任由拨弄的。一开始她羞得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呈现在黑暗中的时候还在想, 感觉自己就像个生煎包,里里外外都被捯饬一遍。确实是“煎”。但伴随细细密密的疼痛感,别说生煎包了,她只想快些结束。老男人似乎故意的,明显带着怒意狠狠折腾一宿。丝毫不知道怜香惜玉。而她自知理亏, 除了刚开始哼唧两声, 后面连求饶都没勇气,眼角不知怎么溢出了泪, 红着脸的模样着实让人心软心疼,随后动作也放轻不少。一夜过去,朝乐仿佛成长了。他说得对,他们不是小孩子。婚姻这种东西不是过家家,如果年轻人早些意识到的话, 现代离婚率也不会骤涨。朝乐在床上睁眼躺了会, 慢吞吞起来,被反射的阳光刺得眼睛半眯, 再看时间, 已经十点。她这是被折腾得多累!但占据主导型的某人好像丝毫不觉得疲倦,依然可以按时早起健身再去上班。朝乐翻身,用座机通知楼下的保姆, 她想吃生煎包。而且要酥,脆,油炸那种。她昨晚受的苦,也要让包子受一遍。“……冰箱里有肉馅的吧?”朝乐问道。听到保姆确定的嗓音后,她满意地点头,放下话筒,发现一张纸条被压在下面。【桌上有东西,看一下。】茶几上,一份白纸黑字的协议赫然显目。朝乐再看纸条的反面,还有一行字。【我名字写好了,剩下的由你选择。】朝乐看着那上面的字眼。离婚协议。大脑有几秒的空白。他写下的两个字龙飞凤舞,十分惹眼,像是随意签一笔生意合同似的,略显潦草。大概瞄了下上面的协议。不仅不需要她还钱,房和车也都划给她。至于名下的资产,她只有琴房的部分股份。司从当然不会净身出户,但能做到这些,已经很绅士了。朝乐拿起桌上的笔。然后扔在垃圾篓里。深呼吸,思绪清晰分明,她梳妆打扮后,下楼吃早饭,然后去工地给工人送饭。不过几天不见,她觉得工地的气氛比之前更压抑,兴许是心理作用。反而那些工人笑口常开,吃着一成不变的盒饭,喝着桶装纯净水……今天喝的是茶。老宋乐滋滋地倒了一杯茶给她,“我女儿送我的,可好喝了,正宗普洱茶。”朝乐对茶没了解,给面子喝了口后发现味道怪异,喝着很廉价,像是酒店赠送的茶包。不过她表面笑笑,“你女儿真孝顺。”“那当然,她说这是她用奖学金给我买的,被我一骂,我一个糟老头子还浪费钱干嘛。”嘴上说着气话,仍然难掩心中的喜悦,老宋怕朝乐不够喝,又想给她续上。“不用不用!”朝乐忙拒绝,“你们喝就行。”包工头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老宋你别瞎折腾了,人家老板娘什么茶没喝过,稀罕你这玩意?”“我这是正宗……”“正宗普洱茶,我知道了。”包工头说着,随手拿起茶罐,左看右看,“要不是老子不懂茶,现在就把你给揭发了。”包装倒是不错,而且挺熟悉的。朝乐突然想到,她之前见过这个茶罐,正是送宋佳芝回去的那天。…下午,朝乐接到母亲的电话。难得听一次朝母把朝阳夸赞一遍。无非是认了亲爹不忘旧恩,给他们买了好些东西,虽然很多补品用不到,但一说价格,足够朝母乐好几天,也有理由在麻将桌吹嘘一番。“朝阳回家了吗。”朝乐问道。“回来了。”朝母说,“你们姐弟两年纪差不多,按理说应该常联系……”“让他不要走,我去找他。”语速飞快,让朝母措手不及,旁边的朝阳懒洋洋问:“我姐说什么了?”“她让你不要走,她来找我。”“她总算有点醒悟了。”“什么醒悟?”朝阳没继续说下去,看着手腕上的金项链,陷入沉思。老实说,他不喜欢任何首饰,更别说金子做的了。是王富贵非要把金项链挂在儿子脖子上,说是喜气,他这些年发财全靠运气,多亏他及时把名字改成富贵,才发了一波又一波横财。他还建议朝阳把名字改了,王阳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财。朝阳当然不肯,项链也不愿戴,他爹是个狠人,威胁他不戴就别想拿钱,他才勉强收了项链,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而后,他回老家探亲,俗称衣锦还乡。他到底是个平凡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能力,最后还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讨厌的富二代。朝阳守在门口,陪他一起守着的是家里养的鹅,村子里鹅是爸爸,看门比狗还管用,看谁不服,揪着谁裤脚死咬不放。他老远就看见那辆雪白的小宝马。他想,还是他的超跑拉风,冲哪个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荡漾。鞋子落在朝阳眼前的时候,他依然在幻想。鹅先叫起来。他抬头,看见朝乐冷冰冰的面孔后,唇角扬起的笑也被浸没了,“乐乐。”叫得十分声音,不如“姐”顺溜。“不解释下吗。”朝阳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身子不自觉靠着墙,像是能给些底气似的,目光飘散,嗓音更是懒散,明知故问:“解释什么。”“他今天给了我离婚协议,字已经签好了。”朝阳微怔后,不知是惊是喜,“真的?那我们……”一顿,“我现在是王阳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顺眼,如果村子这边议论我们的关系,我们可以移民,我亲爹可以给我们很多,他也很喜欢你……”我更喜欢你。啪——巴掌声在寂静的乡野突兀响起。朝乐用足力道,不然朝阳的脸不会迅速红肿,少年仍显青涩俊秀的五官在不解和疑惑中过渡,整个面部表情最后停留在愤怒。朝乐闭了闭眼,“我从来没想过和你在一起,从前,现在,以后。所有的暧昧,都是你自己瞎想出来的。”她今天的唇是鲜艳的红,乍一眼撇过去,那一抹犹如杜鹃花,再深忆下去,和很久以前,她校裤上的血逐渐重叠。朝阳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人在绝望的时候会自动忽略自己不愿意听到的东西,这是大脑天生的本能。可最后她说的那一句“所有的感动不过是你自以为是的深情”,他听清了。良久,朝阳才开口,“是我举报的没错,但你……”何必要拿这些话伤人。所有的矫情转瞬一逝,变成:“但你为什么要保我?我现在没那么容易欺负。”朝乐嗤笑,“你混了几年的圈子,他们一群人,弄条人命出来也不过是饭后的谈资。”她了解司从,兴许不会对朝阳怎样动手,但是那帮合作商……单是许越这个人,她打过一次交道后再也不想见。如虎如狼,表面像是只会喝酒吃饭泡小姐的没用之才,但她知道,人人在云城混得风起云起,都不是省油的灯。司从也一样,就像他昨晚所说,桥梁工程他确实有所隐瞒,因为危险指数大,工人死伤不少,他不能报备,不然会被停标,而这里头的利润,人人都想分一杯羹。朝乐只知道,朝阳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司从事业刚起步的时候,她就见识过他的厉害,能把“忍”字用到极致,也曾因争执给某老板擦过鞋,后来翻身后,那老板没多久就沦为街头的擦鞋匠,而且只能擦鞋。她知道他狠,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稍微有些善良。朝阳看着她的眼睛,唇角已经破了皮,所有的底气都在那一巴掌后消失殆尽,他吼又吼不出来,呐喊成了沙哑的低喃,“那你为什么要保我,你还没回答我。”“因为你是我弟弟。”朝乐一字一顿,“以前,我照顾你,劝你学习,拎你回来上课,仅仅是因为……”“不要说了!”朝阳拳头握紧,没有留指甲的中指食指因为力道过猛将掌心抠出血来,“不可能!”“你好自为之!”朝乐说完这句,转身上了车。她都不想在这里多逗留。朝阳一个人,站着,还是站着,车轮卷起泥面上的尘土,模糊他的视线。朝母朝父仍在屋子里,似乎没察觉到女儿已经来过。朝阳回屋子里,脸上的狼狈一眼就能看清,朝母急道:“怎么回事,磕着了吗?”他嗯了声,用纸巾擦了擦。朝父不说话,单是看着儿子,准确地说,是侄儿。“你姐不是说来的吗,怎么又不来了,不会路上有什么事吧?”朝母问道。“你这嘴,别胡说了,兴许是不想来了。”朝父难得和老婆杠上,拍拍朝阳的后背,“你先回屋休息,这里待会来人打麻将。”他不说,朝阳也不会呆在这里让二老看见自己的失态。经过朝乐的房间,他脚步顿住,鬼使神差走了进去。他找到他曾经送她的那把琴。砰——愤怒,失望,还有自欺欺人,被各种情绪混杂着,朝阳把琴从窗口扔下去。本来就破旧的廉价琴,禁不住摔,磕在楼下磨刀用的石块上,四分五裂,散成一片。朝阳没有看见,里面露出一张很薄的糖纸,上面印着学生时代喜欢的文艺句子。此生有你,不甚欢喜。这八个字,朝阳没机会看见,在厨房做饭的朝父听见动静后穿过两墙缝隙,踏过凌乱草丛,将烂琴捡起,包括那张糖纸,一同扔进院外停放的垃圾箱里。作者有话要说:姐弟两个彻底终结,可能会补个弟弟番外……剩下的就是老男人后悔签字后黏人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