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乐翻个身, 开始数羊。数到二十五只羊时发现隔壁的动静停了, 加起来时间不到半个小时。这么短的吗。以她从书上得来的见解, 动辄一夜七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四十分钟。果然, 现实是残酷的。司从问:“睡不着吗?”“撑得慌。”她吃了两支雪糕,这时后悔了。“那就做运动。”朝乐哦了声,心里嘀咕,这大晚上的还有什么运动可做。她站起来,在小房间里来回走了几步, 停留在窗口, 看着浮了几层灰的窗,在风下摇曳不定。外面传来呜呼的哀号声。心猛地一惊, 她竖起耳朵聆听,声音忽远忽近,仿佛恐怖电影里的怨灵出没。陌生地方,陌生气息,又在一家安全不过关的旅馆。如果水龙头打开后, 流出红色的血, 那她更加毛骨悚然,想起刚才盥洗台上几根女人的头发, 冷不防哆嗦了下。朝乐不敢想下去, 连忙退到床边,下意识往另一侧的位置靠了靠,脸正对着司从。不巧, 他也没睡,昏暗中,两人微妙地对上视线。他问:“只是风而已。”“我知道,我没怕。”“那你,先松开我的手?”朝乐倒抽了口凉气,讷讷地松开,想离他远些,耳边传来呼呼风声,心想还是当缩头龟吧。恐惧让她更没有睡意。司从嗓音响起:“要和我换位置吗?”朝乐立刻点头,“你要是想换的话,我就和你换。”到底谁想换。司从嘴角含笑,坐了起来。朝乐跟着坐起身,想用手撑在床单上,然后从他前面翻身跃过去,结果周围太黑,没料准位置,手不知放在哪里,隔着两层布料,也能感觉到炙热的温度。意识到自己摸的是哪里,她一个激灵,爪子迅速拿开,以至于身子失去支撑点,随着上身重心倾斜,猝不及防跌了个狗啃泥。她错了,应该把灯打开再说。司从不露声色,伸出的双臂像是抱婴儿似的,掐住她的胳肢窝,半抱起来,安安稳稳地搁在另一侧。低醇的嗓音自头顶落下:“比起鬼,你好像更怕我。”朝乐手心发烫,仗着长发遮住红脸,心虚地撒谎:“没有,我怕弄疼你的胳膊。”“你确定你刚刚抓的,是我胳膊?”“……”几秒迟疑暗忖后,她装得一手好无辜,“我也不知道刚才碰到什么,有点软有点硬,是大腿吗?”把话柄扔给他,真是妙计。反正她现在背对着他,不怕脸红,有恃无恐。沉静几秒,他问:“你确定要我回答吗?”她底气不足:“怎么了。”“乐乐。”男人嗓音克制又清晰,正儿八经陈述,“你空缺它三年,还错认它是大腿,我真是找不到比你更没良心的女人。”“……”…朝乐难得起了个大早。摸了摸脸,还好没有丢光,她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练成在司从跟前厚脸皮的本事。隔壁房间的人还没起来,她敲响门,里边慢吞吞有拖鞋声。映入眼帘的是穿着吊带睡裙的宋佳芝,皮肤白皙,脖子上的痕迹尤为明显,朝乐盯着看几秒,失神片刻。“姐姐,你这么早就起来了啊。”“嗯。”朝乐问,“刷个牙去吃饭,他呢?”“朝阳昨晚累着了。”宋佳芝回答。“叫他起床。”宋佳芝折身走到床侧,拍了拍朝阳的后背,“你姐姐叫你……”话还没说完,人就被朝阳拉到怀里。宋佳芝娇哼:“干嘛啊,还有人呢。”把她搂在怀里亲热几秒,再抬头,朝阳发现门口的人已经走了,他慢慢起身,松开宋佳芝。“怎么了?”她察觉到异样。“没什么。”他注视着她,瞳眸生得狭长漂亮,打量人时自带情意,内心却能无波无澜。就像一些文科男,动了三分的情,情书却能写出九分的意,造句相当漂亮。“你打了一晚上的游戏。”宋佳芝不肯再被糊弄,指着垃圾篓里的tt,“你宁愿把它吹破也不愿碰我吗?”亲吻倒是亲吻,常常来得猝不及防。“你要我碰你吗?”朝阳问得漫不经心,没指望她怎样回答, “宋佳芝,你说你等了我三年,那你能不能解释下,昨晚是谁熟练地把tt包装撕开的?”甚至一度想上位占领主导,手法熟练,一再挑逗。“我,我只是撕东西习惯而已。”宋佳芝强行辩解,见他眼里嘲讽浓重,忍不住破罐子破摔,“再说了,你在国外就没找人了吗,昨天你还说叫两个小姐。”“你不是说我叫小姐是为了玩飞行棋吗?”“你以为我像你姐那么傻吗?”朝阳不再作答,拿起外套往门口走去。他自知自己不是好东西,没资格站在道德高点指责。而宋佳芝以为他心虚,反而生了底气,几步跟过去。楼下,司从他们在退房。朝乐接连打两个喷嚏,鼻子吸了吸,深呼吸一口气。“感冒了?”他问。“没有吧,可能某人在想我。”朝乐手一摊,“明明是昨天的事情,今天却打了个喷嚏。”“不,是今天的事。”他低眉,望下去目光深邃,“今天也在想你。”肉麻死了。她交手抱着胳膊,“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肉麻。”“以后就懂了。”“有人来了。”朝乐拉了拉他的胳膊,使眼色道,“别闹啊。”不同于他们,宋佳芝和朝阳手牵手,甚至笑容明朗,嗓音清脆欢快,看起来却觉得怪怪的。可能是三年的婚姻让朝乐和司从形成一种默契,即便交流不深,也知道对方的基本习性。“你胳膊好了吗,要不我开车吧?”朝乐见司从拿出车钥匙,不放心问,“应该叫个司机的。”“叫司机的话怎么做?”他们四个人,三个人做后面吗,怎么配都不合理。朝乐原本想自己开车,看见庞大的越野车型后立马放弃,她只适合小宝马,开着顺溜,不习惯开大车型。早餐店是经人介绍的,路程不短,颠簸半小时才到。门口有人排队,他们有预约,所以直接进去。时间掐得准,一坐下就上菜,千层包和千层饼,米线米粉,大多数是面食和豆食,喝的有豆浆果汁。“这些都是朝乐爱吃的。”司从解释说,“你们要是有想吃的,可以去柜台点。”“我觉得这些就可以。”宋佳芝说。大大小小的盘子摆满桌子,四个人肯定吃不完,朝乐咬了口米糕,“是不是点多了,感觉吃不完。”司从嗯道:“我知道。”你知道还点这么多,浪费粮食!“我只是想让你每一样都尝尝。”他说。为她着想,朝乐不好说什么,努力地吃着,不想浪费太多。“她其实不喜欢吃这些。”朝阳突然说道。其余两人同时抬头,只有朝乐,低头喝豆浆。朝阳夹一块剩下的米糕,咬了一口,唇齿不清,话却说得果断:“这是我喜欢吃的。”朝乐皱眉:“朝阳!”不顾姐姐的阻止,他把米糕咽了下去,笑道:“我从小就喜欢甜食,蛀了牙,我姐为了阻止我再吃,就自己把甜的都吃光。”那还是很小的时候,小孩子不懂节制。家里条件一般,零食有廉价的巧克力和朝母自制的米糕,每次朝乐都会抢着吃,抢了好些年,不知不觉成了习惯。窗纸一层层地被捅破。司从恩爱没秀成,反而被一将,他放下筷子,“做姐姐的就应该这样不是吗,何况,你从小就缺爱。”事情摆在明面上说,顾虑反而没那么多了。朝阳眸子眯起,“姐夫说的什么话,我的家人都很爱我,甚至不惜一切地牺牲自己来爱我,对吗,姐姐。”话题撞到朝乐身上,她贸然蹦出这么一句,“我一直都喜欢甜食,和任何人无关。”“呵。”朝阳笑,毫无疑问是嘲讽。“我可以将这一桌的甜食都吃完。”朝乐一字一顿,“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