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乐上完两节课, 已经傍晚。即将上高中的小女孩跑到她跟前, 随手丢了把雨伞, “老师,这个送你吧, 我不喜欢这个颜色。”“怎么了?”“现在的直男怎么总以为女生喜欢粉嫩的东西呢。”女孩一脸嫌弃,“我从小学就不喜欢粉色了。”那把伞并不全是粉色,款式还挺好看,朝乐拨弄了会,“这挺贵吧。”“几千吧, 反正我不喜欢, 老师你也可以随便送人。”女孩随手拎起一个包包,和朝乐道别后, 往门口跑去。跑得太急了,不小心和宋佳芝擦过。宋佳芝包里的东西应声落下,除了化妆品,还有一面精巧的镜子。“你干嘛!”宋佳芝难免恼火,“没长眼睛吗?”“对不起哦, 小姐姐。”女孩简单道歉, 发现小对象在等她,立刻兴冲冲地跑开。“诶你的包。”跑得比小兔子还快, 朝乐只能把包捡起后放在旁边的桌上。宋佳芝觑了眼包, 口吻淡漠:“小孩子就喜欢用淘宝上九块九包邮的东西,质量差得很。”包的布料粗糙,像是麻袋似的, 上面印了只梅花鹿。确实是个淘宝货,但是质量还行,而且袋子里面宽敞实用,足够结实。朝乐笑笑不说话,“晚于呢?”“和她对象腻歪呢。”宋佳芝小声嘀咕,“一节课不便宜,她还真舍得浪费。”“对了,我上回教你的几个音怎样了?”“现在要听吗,可我……”可她今天没有课。朝乐已经点头,“我听完再下班。”也就是免费给她开小灶。宋佳芝头脑比晚于聪明,学东西也快,两人一块儿学的乐器,小提琴比吉他难很多,宋佳芝却已经掌握基本乐理了。听完后,朝乐点头:“还行。”“朝阳在云南那边如何?”宋佳芝放下琴弓,“每次找他,他都说很忙。”“你们要放暑假了,你可以去看看。”来回机票也要好些钱了吧。宋佳芝想了想,没说话。她们一边说一边走,走到门口时发现有一把落下的伞,宋佳芝认牌子,“这是lv的,谁买的?”“就刚刚和你撞面的女孩,她不要的。”“她能买得起这个?”朝乐不知这话几个意思,耸肩,“她男朋友送的。”“怪不得呢。”宋佳芝转而惋惜道,“这伞还不错,干嘛不用呢,放这里也浪费。”“你要是用的话你拿走吧,我也不需要。”“真的吗?”朝乐点头。要是一直搁这里的话,也会被人顺走。看得出来,宋佳芝挺开心的,兴高采烈把伞放回包里。“姐姐。”因为高兴,连称呼都尊敬了些,宋佳芝脚步放慢,“你有没有去看朝阳的打算,我能和你一起去吗?”“我……不一定。”“你要是去的话可以喊我,我们也好有个照应。”照应这个东西,无非可以顺便让姐姐买张机票,食宿不用愁。朝乐没想太多,点头应下来,心里没底,因为司从知道她的事情,未必会允许她去。回到家,她把事情说了一番。老男人划着鼠标感应器,头也没抬,“你就这么想去吗。”“你要是不给我的话,我会尊重你的意见。”“那你去吧。”“真的吗?”他嗯了声。听不出喜怒。朝乐沉静一会,觉得气氛不对,“我觉得我还是等你伤好之后再去看望他吧,你说呢。”“不,你现在就去,要我帮你订机票吗?”“……算了吧。”他眼里的愠意稍稍有了收敛,朝乐又补充:“我不喜欢乘坐晚上的飞机。”啪——笔电合上,他微微往后靠,“那就等我伤好后再去。”朝乐也觉得应该这样。于是等了一周。他胳膊上的纱布仍然吊着。又等了一周。两周多的时间,朝乐仍然不见司从摘纱布,像是吊习惯似的。“要不,我们去医院检查下吧?”朝乐不确定地问,“我觉得你的伤应该快好了。”“不知道,我看看。”司从说着,另一只手碰了下胳膊肘,眉头顿时皱紧,左手条件反射地避开。朝乐一紧张,“还疼吗?”“挺疼的。”他卖得一手好惨,神色迟疑,又像是善解人意,“你要是担心你弟弟,要不就走吧,不用管我,我让小李来就行。”“这不太好吧,你伤还没痊愈。”朝乐摇了摇头,往楼上跑去。司从继续端着自己受伤的胳膊,摸了摸趴在窗台上的猫咪,心安理得:呵,就知道她会因为愧疚而留下的。五分钟后。朝乐已经提着行李箱,站在楼梯口:“那我走了。”“……这些东西,你什么时候准备的?”“两周前就准备好了。”朝乐看了下时间,“不说了,我和佳芝约好了。”“你——”“还有什么事吗?”司从看着她全副武装的样子,遮阳帽下是明媚的笑,笑到人心坎一软,凶不起来。你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我们离婚!离婚!心里这样想,嘴上却怂了:“路上慢点。”“好的,你一个人在家小心点,晚上睡觉的时候记得锁门,不要给肉团喂太多,适当给它一些蔬菜。”交代完后,她就走了。留下孤立无援的一人一猫。朝乐走后,司从解下纱布,活动几下右胳膊,这些天可把他闷坏了。肉团像是发现什么小秘密似的,眼睛一直朝他望,“喵呜——”他顺手捏了捏猫咪的脸,“怎么,想告状吗。”“喵呜——”除非你给小猫咪鱼罐头。“不能再吃,你妈让你多吃蔬菜。”司从说完后,摸出手机,拨了两个号码,第一个是通知保姆过来,照顾肉团。第二个,是打给小李的。“帮我订去云南的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