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去。
丹吾倚在他胸前,随他一路颠簸,摇来晃去,皱着小脸道:“哥哥你心跳好快”
谢留尘匆匆奔到山下,纷杂的心绪被急促的呼吸所扰乱,这才停下脚步,意识到自己是个会御剑的修士,召出修明剑,摇摇晃晃飞上半空。
一路上,连声音也在发抖:“你刚才看清那个人在干嘛了”
丹吾摇头道:“不知道,他就站在门口,背对我们,不知在看些什么。”
谢留尘心中又是一惊,想道:“他是在等我回去,他是在等我回去”其实不该有这种想法的,商离行事务繁多,焉有这等闲情逸致守在秋水门门口等他但他一听商离行站在门口,第一想法竟是他在苦等自己回去,并对此种念头深信不疑。
丹吾歪着头看他,十分不解:“小尘哥哥,你怎么了”
谢留尘摸了摸他的小脸,苦着脸说道:“哥哥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情,现在没脸见他。”
“他是谁啊”
“他是我的”谢留尘哑言,又觉得在小孩子面前说这种事情终究有些不妥,转了话头道:“算了,你又不懂,跟你说这些作甚”
他抱着丹吾下了山间,走上山路,又失魂落魄地走到一处凡间城镇。镇上来来往往,人声鼎沸,十分热闹。午后日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红酒幡,绿瓦墙,刚冒出的粉花尖,无一例外披上一层耀眼的白,照得他眼睛发花。他新奇地打量着一切,好像回到了十年前。
这是真正的人间烟火。
丹吾比他更加好奇。他一进了城,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物品,眼睛就定在上面,不动了。他眼中满是好奇,将方才的疑问抛诸脑后,挣扎着跳下谢留尘的怀抱,在街上跑来跑去,最后索性蹲在一处摊子前。
见谢留尘仍呆呆地左顾右盼,他跳起来招手,大叫道:“哥哥,哥哥”
叫声高高盖过吆喝声,引得过路行人不断回头注目。
谢留尘听而不闻,只怔怔看着繁华的红尘街市,只觉世间的悲欢离合,在这一刻,离他如此之近。
丹吾见唤了许久不至,又蹭蹭蹭地穿过人群,拉紧了他的手。他身为兽王,力气绝非七八岁的孩童可比,谢留尘被拽得手腕发红,无奈地被他拖着走。
他将他拉至一处贩卖糕点的摊贩前,指着热腾腾的糕点,道:“哥哥,你看这是什么跟我们在山上闻到的味道一样”
只见摊板上铺着一层油纸,纸上摆着一层精致糕点,制成桃花状,色泽绯红,散发甘甜的香味。谢留尘挠了挠头,有些困惑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可以吃的。”
那摊贩老伯哈哈一笑道:“小兄弟没见过吧,这是桃花酥,以三月采下的桃花入料,沥水晒干,捣入面粉中,做成桃花形状,又带有桃花香味。小兄弟要不要尝一下”
丹吾忙道:“我要我要”
谢留尘木着脸道:“小丹吾,我之前不是说过了吗凡人所做的东西杂质太多,能不吃就不吃。”
丹吾拽着他的衣摆,乞求道:“哥哥,我以前没吃过这种东西,就让我吃一次嘛”
谢留尘木着脸道:“不行。”正想转身,衣袖一紧,却是丹吾死死攥住他的衣角,用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望着他,眼神中满是哀求之意。
谢留尘拗不过他,只好给他买了一份,道:“就这一次,以后不准随便吃外面的东西。”
丹吾捧着包得露出一个小口的桃花酥,咬出一小片,含在口中,心满意足地舔舐着,根本不在意他的训诫。
谢留尘重新将他抱起,顺着人群涌动方向走去。拐过这条街,又是另一条街,热闹不逊上一条,有女绿鬓罗裙,当垆鬻酒,酒香飘出十里路;又有乐声阵阵,彩车游街娱神,车上锦旗迎风招展,飒飒作响。
其时凡间王朝不知更替到哪朝哪代,凡人安居乐业,生活富足,这些民间活动就多了起来。路上所遇之人服饰衣着也不尽相同,目之所见,一派昌繁景象,大有山河安定,天下太平之盛况。
“哥哥也尝一口。”谢留尘看得入迷,被猛塞进口的食物唤回心神,发觉丹吾将一小块桃花酥塞到他口里,他细细咀嚼着嘴里食物,心中赞叹道:“真美啊”
凡间真美啊。
到了夜间,桥边张灯结彩,河莲绽如天上星,则更是美不胜收。丹吾双眼看了一整天,也亮了一整天,一个劲儿地哀求他:“哥哥,哥哥,我们在这里住下好不好”
他贪恋凡间繁华,不肯离去,谢留尘受不住他的央求,又在这处城镇住了三五天。等到了第四天晨间,才抱着肚子圆滚滚的丹吾离开这里。
到了下一个城镇,又是另一番昌荣盛景。二人留恋其中,渐渐放慢了脚下步伐。谢留尘少年心性,丹吾又是个化出人身仅有半年的无知幼童,二人换了凡人衣着与装扮,天天上酒楼吃吃喝喝,养出一身凡间野性,将修行之道全然抛弃脑后。过了大半月后,他们将身上仅剩的银两花了个精光,丹吾为了能多吃点好的,甚至偷偷溜出客栈,要将脖颈上的金项圈典当出去,被尾随而至的谢留尘发觉,严厉制止。
他痛定思痛,心想不能再这样纵容下去,不然连自己也要一并堕落下去了。咬咬牙,当天不顾丹吾的抽噎挣扎,强行抱着他离开这座城镇。他们走走停停,路过繁华如梦的凡间。十来天后,来到一处城外荒郊,又穿过莽莽山林,终于走到周家村所在的山村。
沿着幼时记忆中的路线落到村门口,只见村门口朽木腐枝,门栏上停着三两灰不溜秋的麻雀,一块歪歪曲曲的牌匾挂在麻雀脚边,依稀写着“周家村”三字。一路走进去,只见篱笆稀稀落落,鸡鸭鹅东西乱蹿,拉了一地黄屎,三两只家犬正争夺一块带血骨头,见到陌生人入村,退到一处瓦房后,狂吠不已。其时凡间正值太平盛世,凡人大多搬到城里居住,除了少部分以砍柴为生的樵夫外,少有住在山脚边的,因而周家村人烟寥寥,十分残破。
丹吾左顾右盼道:“小尘哥哥,这是哪里”
谢留尘沿着记忆中的茅屋走去,道:“凡间,周家村,我长大的地方。”
丹吾喃喃念着“周家村”三个字,伏在他背上,踮起脚尖,好奇地打量四周荒凉景色。
青天白日,一路走来,竟是没见几人。越是往里走,童年回忆越是浮现脑海,清晰如昨。谢留尘脚踩在熟悉的土地上,重回幼时旧地,若有所感,幽幽道:“先任兽王便是留恋此地,顿悟了做人的乐趣,希望你也能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沾染凡间烟火气,成长为一个好孩子。”他望向怀中之人,低声询问道:“我们在周家村住一段时间好不好”
丹吾早被花红柳绿的凡间世界吸引了目光,闻言点了点头:“好。”
第一百二十四章
走到昔日南星住的那处屋子,推门而入,门扉“吱呀”一声,迎面扑来浓厚的飞尘,熏得二人忙不迭地挥手。院子因十年来无人居住的缘故,散发陈旧腐朽的味道,残垣断壁,蛛网遍结,西侧草棚下高高摞着一堆柴薪,已经发旧发黑。东侧是一个开阔的小院子,摆着一张石桌与几块石凳子,旁边凿了一个水井。与他当年离开此处时一模一样。
幸好那个水井被石块封住,没有受到露天影响。谢留尘进了院子,伸手拽去挡路的蛛网,挪去井沿上的石块,见井里还有水,招招手,将丹吾叫了过去。
丹吾早在进门的那一刻,便冲往最中心的小屋子,陡一开门,尘封多年的烟尘一朝重见天日,他被呛到喷嚏连连,眼角满是泪花,嘴巴却是笑得合不拢。听谢留尘召唤,又屁颠颠地跑到水井边,拍着手,兴高采烈叫道:“哇,里面有水”
谢留尘擦净石凳,坐了上去,看着他兴奋不已的身影,悠然道:“小丹吾,你听不听我话”
丹吾大声应道:“听”
谢留尘叫他坐在旁边石凳上,一本正经地叮嘱道:“嗯,既然决定在凡间住一段时间,我们就要按照凡间的规矩来,像凡人一样生活,不得动用体内真气,也不得告诉别人我们是修行之人。知道不”
丹吾道:“知道。”
谢留尘指着水井道:“那么,现在我们就开始动起来,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在太阳落山前吃上一顿饭。”
一听有吃的,丹吾哇了一声,眼睛又亮了起来,无须他多做交待,自己去找了水桶,溜到水井旁打水。他在凡间生活了几个月,对什么都好奇得要命,天天在外面蹦跶,早将凡人的生活习气摸索了个大半,提了满满一桶水,擦洗屋中陈设家具,又找了把扫帚,有模有样地打扫起院子来。
谢留尘立在院子中,伸伸手,拂去屋顶边垂落下来的一捆稻草。想及他当年被玄思真人带走时,仅只六岁,那时高大无比的茅屋,现下看来,实在是矮小得不值一提。荒山茅屋,过了十年,都是一个样,变也变不到哪里去。那变的,自然是他了。他留下一句:“我去找点食物。”便一身空落落地出门去了。
出了院门,只见左边是他们来时的方向,右边是一条黄土铺就的村道,蜿蜒着不知通往何处。上了右边村道,走出上百步,才见到另一间低矮茅屋。周家村村户以捕猎与砍柴为生,人烟稀缺,偌大一个山村,只生活着数十户人家,零散落着几十间灰瓦土屋。这些屋子都是山村村民所住,搭建得不甚讲究,围墙砌得东倒西歪,五颜六色;仰头望向屋子外围庭院,也是堆了满地柴枝枯草。
走到山脚下,一间格外干净的屋子撞入眼帘,令他眼前一亮。这屋子坐落在村子最里侧,与其他土屋不同,是以粱木所筑,装点朱漆碧瓦,色彩分外明艳;屋前屋后种着缤纷争艳的红花绿草,一只黄莺落在支起一半的窗棂上放声歌唱,窗内传来淡淡的书墨香味。
他想道:“这倒不像普通山民所住的地方。”
但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无心去关心他人的生活起居,他绕过这间木屋,上了山。
他是修行之人,无须米粮肉食充腹,但丹吾可不一样,他是刚刚化出人身的兽王,需要吃肉饮血才能成长。走到山上,只见荒山野林肆意生长,树顶直指天际,层林高如壁垒,黑黢黢地直压下来,山中不时响起兽嗥之声,显是有山禽走兽在此栖活。
他见左右无人,掠进山林,振动胸膛,仰天长啸几声,片刻,树叶刷刷响动,扑簌簌掉下几只鸟雀来。他又持着修明剑,深入荒林,捕了几只山兔,还得了一只呦呦叫唤的野鹿。
擦干剑上的血,将几只山兔捆成一堆,栓在腰上,又结了一条粗长黄藤,绑在野鹿脖颈上,沿着来时的路,牵着鹿下了山。想着:“把这头小鹿送给小丹吾玩,他一定很喜欢。”这荒野山村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丹吾玩心太重,不给他找个乐趣,只怕呆了不到几日就要吵着走人。
下山时,见到路边几名樵夫,背着刀斧,正歇在路边石块上,把眼瞧着他看。
他牵着野鹿慢悠悠地自他们身前行过,一名面容憨厚、满脸汗水的汉子吆喝道:“小兄弟好身手啊。”
谢留尘含笑不语,点点头,从他们身旁走过。他自来到凡间后,便与丹吾私下约定,最好不与凡人多打交道。此时听他们打招呼,也只是客气相对。
那几名樵夫看着他腰上的猎物,又笑道:“小兄弟,做笔生意不”
谢留尘停住了脚,随口问道:“什么生意”
方才那汉子道:“我们给你几吊钱,你把你身上几只兔子卖给我们,行不”
原来他们为本地住户,世世代代以捕猎砍柴为生,但这几人身手却又不够用,做不了猎户的活儿,只能上山砍柴,聊以生计。他们日子贫瘠,于吃穿上便一应从简,此时看中了他身上的山兔,被勾起潜藏多日的食欲,想买几只回去打打牙祭。
谢留尘看出这几人应当是周家村的村民,解下腰上捆绳,将其中两只递了过去,笑道:“何须卖呢,我们兄弟二人原也吃不了这么多,就当送你们的好了。”
那汉子摩拳擦掌,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
谢留尘含笑道:“不必客气,相逢即是有缘,直接拿去吧。”说罢,便要下山走去,转身时,望了一眼他们身旁堆得一捆一捆的柴薪,又踱了回来,“钱是不必给的,不过我方才只顾着打猎,忘了斫点烧火用的柴薪回去。”
那汉子一听就明白了,满口应允道:“公子看得上我们手上的粗末之物,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又叫了一声:“秋儿,解下一摞柴,送给这位公子。”他对谢留尘大方送出猎物的行为十分欣赏,连称呼都从“小兄弟”变成了“公子”。
“哎”只听路边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