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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十级战士差不多人人都能做到。你这样的普通人怎么能知道高级战士对肌肉的掌控能力是何等精细的。”
第四十一章 会飞了不起
“原来我不是什么天才啊。”有些失落的小沃克眼前又一亮:“林克,弟弟,既然你技术这么好,不如我们去赌场,带你大杀四方。”
“别做梦了。人家既然是开赌场的,首要的问题就是赚钱,你带人去赢钱走,赌场怎么经营下去。”小妹补刀。
“我以前赢过钱回来的。你们都知道的。”
这是妈妈玛丽插口说:“孩子,我早就告诉你不要再去了,他们让你赢几次是为了让你继续去赌啊。”
父亲沃克也说:“钓鱼哪有不放鱼饵的。当时家里都劝过你,就是你自己不听。你刚去的时候基本没有技术,但能赢钱,现在你技术好了,可是却在输钱,你这还不明白嘛。”
沉默了好一会的小沃克最后说:“我饿了。”
母亲还是去厨房给小沃克热了青菜汤和面包,拿给小沃克吃。洗了盘子的妹妹,又将木盘子木碗拿出来给小沃克盛汤和面包。
林克好久没休息了,这时候半躺在椅子上打开一袋坚果,随手捏碎了坚果,取出果仁来吃。
妹妹林琪自己弄不开坚果,就找了门将坚果放在门后,用开关门动作将坚果一个个碾碎取出果仁吃。
回家第二天,要债的又上门来,心疼儿子的老爹拿出五个金币给小沃克还了债。五个金币,老爹也有些肉疼,不过这段时间小沃克零零碎碎输出去的也有几个金币了。
这在以前没搬家的时候是不敢想象的,毕竟村里根本没有什么娱乐,有钱也花不出去。
更重要的是,村里没有闲人,自然也不存在坏人。
城里居住人口多,流动人口更多,自然也就存在了以搞偏门为生的人。简单来讲,盗贼公会这种东西,只会存在于城里。
赌场、放贷者基本都是一伙的,也属于捞偏门系列,但却是合法的生意,至少比起盗贼杀手来是这样。
去看了姐姐一次之后,林克没天天窝在家里,而是早出晚归去酒馆买情报习惯了。
也不是没收获,至少那个放贷的爱德华打听到了,这位爱德华爱爷在城里开赌放贷有五十多年历史了,能做这么长生意,说明这位是位圣域强者。
而且以前是里贝城里贝伯爵家的家臣之一,退役后不愿意去村里当个村长,就在城里开了间赌馆做生意。因为爱德华给里贝伯爵家服务了一百多年,纵然有些违规的事情,里贝伯爵家也不会真的处置爱德华叫过来罚酒三杯就是了。
毕竟爱德华还是个圣域强者,总要给圣域强者一些面子的。
消沉了几天的小沃克,在新年前后,也打起了精神,忘记了做赌神的梦想,新年这一天,大家换上新衣服上街。
和村里不一样,城里的新年全城人是要去广场庆贺一下的,然后大家根据信仰的不同,去各个神殿祈祷。
林克的父母信仰大地母神,小沃克信仰幸运女神,林琪还没决定好自己的信仰,跟着家人就行,林克最新改信了魔法女神。
一家人只能说都是泛信徒,这也是大陆的普遍状态。
等到一家人都回到家,发现小沃克一家人还没回来。
林克一直在吃干果,快到中午的时候,嫂子碧琪带着孩子回来了:“小沃克又被人拉去赌场了,怎么办”
妹妹林琪:“大哥还不死心”
嫂子碧琪:“那些人强拉他去的。”
林克:“地址多少,我去看看。”
林琪:“我带路。”
到了赌馆门口,林克对妹妹说:“你先回去吧。”
林克进门前,门口看门的两个家伙伸手想拦住林克,被林克用斗气直接震开。林克推门进屋。
赌馆内,小沃克面对一个中年男子,两个人身边都是一群人,中年男子身后的倒还恭顺,小沃克身后的人不断地推搡着小沃克,让小沃克快点掷骰子。
小沃克不肯上手,这些人就开始拉着小沃克的一只手去摇骰子一只手去下注。
林克拿出一支产自精灵之森的特等雪茄烟,手指上冒出一个火苗点燃特等雪茄烟后,林克摇了摇手指熄灭了点火术。
吸了一口雪茄,林克才说道:“大过年的,这里还逼赌不成。”
中年男子身后的一个小弟上来喝问:“你谁啊,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林克:“爱德华爱爷的馆子。一个快老死的圣域。”
中年男子这时候开口了:“爱德华爱爷,也是你叫的。”
林克打了一个响指,心中默念了一声飞起。整个人离地三尺的飞了起来。
中年男子:“魔法师。”
林克:“知道就好。”
中年男子:“哪个军团的”
林克:“没有军团,我是冒险者。现在我和我大哥可以走了吗”
中年男子哈哈一笑:“误会误会,我们和小沃克是哥们,好久不见了。这次过年的时候见了面带他来聚一聚。哈哈哈哈哈”
林克:“我就问能不能走。”
中年男子:“能走能走。”
林克默念一声开门,打开一个传送门,将小沃克先送进去,然后自己也迈了进去。
看到林克走了,中年男子才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一个小弟不服气的说:“不就是魔法师嘛。怎们这么多兄弟,还有爱德华爱爷”
中年男子在那小弟的脑袋上抽了一下:“你懂个屁呀。”
小弟:“大哥,怎么说。”
中年男子:“圣域到了爱德华爱爷那个水平,也就是有两三个技能。魔法师每升一级,都会得到一个技能。而且是越来越强。三级以上的技能,基本就很有战斗力了。你们知道那个传送门是几级魔法,五级。人家至少还有两个四级技能,四个三级技能。
人家战斗的时候都是在天上飞的,往下仍魔法就是了。爱德华爱爷能飞几百米高”
一个小弟:“对了,前些时间听说有卖一种附魔载体的,觉醒过一次就能用,也有能飞的。咱要装备一个,能不能打一下魔法师。”
中年男子:“我难道不知道,你知道要飞起来多少钱,三千金币。而且你以为能飞就能对付魔法师了,魔法师又不是只会飞。爱德华爱爷也说过三个会飞的圣域对付一个魔法师都不保险,至少要五个能飞的圣域。”
第四十二章 火之高兴
中年男子作为爱德华的直系后裔更是知道,爱德华爱爷最近几年衰老的速度已经加快了,如同林克所说的,已经老的不行了,没几年好活了。爱德华现在几乎已经不能和人动手,现在每动手一次,消耗的都是不多的寿命。
可问题是爱德华的后代,还没有出现能够挑起大梁的圣域强者。
而和城主里贝伯爵家的关系,肯定也会因为爱德华的死而人走茶凉。
到时候,这个赌馆也只好转手能在城里开赌馆,是因为爱德华的面子,可人死了,也就没面子了。
真到那一天,一家上百口人,只能吃老本,想一想中年男子也觉得很悲凉啊。
平时逼赌这种事情,赌坊是不做的。就是因为感觉老祖宗爱德华时日无多,中年男子等又知道小沃克家没什么背景,却又有钱。才决定多在小沃克身上捞一把。
现在看来,哪个有钱的又没有背景呢,真是想错了。
林克能知道这么多,当然是从酒馆情报员那里买来的情报,这几年爱德华已经从酒馆绝迹,侧面证明了爱德华的身体已经是出现了问题。
现在的爱德华可以算是死虎没倒架余威犹在的这么一个期间。但是出手打架,已经不可能了。
所以林克不怕和爱德华发生冲突,就算这家伙是壮年的时候,一对一也未必是自己的对手。不过可虑的是爱德华以前是城主里贝伯爵家的家臣,总有几分人情在那。
不过人情这种事,总是人走茶凉。爱德华最大的问题是时间不多了。
这事的后台换个年轻的圣域,林克肯定是要干掉对方才能安心。
林克刚回家的时候,有心让大哥找个地方去种地,赶回老本行,那是不清楚状况。
现在情报清晰,不怕和爱德华一战之后,爱德华反而不敢出站了。大哥一家在城里反而能够站稳脚跟。毕竟得罪神秘的魔法师不是什么好事情。
虽然普通人并不知道魔法师和魔法兵的区别,其实就连林克也觉得人类还是做魔法兵更现实一些。
带着大哥从魔法传送门回到家之后,林克保证,事情已经谈妥了。其实是知道爱德华不想加速死亡的话,就不会对自己这个魔法师动手。
过了年之后闲不住的大哥小沃克去学了箍桶,林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感觉没什么大事的林克,拉了一个传送门,自己回到了露西的法师塔去做实验,新年过去了,该忙还是要忙。
至于家里,已经有魔法坐标了,每个星期抽出三千多魔力回去一趟,还是可以的。林克的魔力值。还不足以将传送门当做日常代步工具。不过偶尔拿出三千多魔力回家看看还是可以的。
可惜的是,龙族的袭击周期有些长,在林克搞定第二个五级魔法阵的时候,还是没有巨龙来袭。
林克只好去龙之谷地自己找些魔兽狩猎献祭,以将魔法等级提高到十级。
有了飞行术和传送门的林克,如今在龙之谷就算碰上真的巨龙,也是能打能跑。而且龙之谷地,最多的还是各种各样的亚龙,这里最早栖息的一群巨龙已经被海伦娜殿下当做魔法材料或卖或用了。
在空中,林克拿着神器龙之法杖,发出一串火球之后,将一只快要烤熟的飞龙打落在地,然后躲过其他飞龙的攻击,又是一串火球砸过去,打中另一只飞龙。
如今的林克,已经在体验空战和魔法战斗的乐趣。会了魔法和飞行之后,以前看似很凶猛的飞龙如今也就是张牙舞爪的飞天火鸡。
连飞龙都不是对手,地面上不会飞的地龙更是只剩下挨打。
拿着神器又有圣精灵血脉的林克,如今三级火球术打出去,足有四五级魔法的威力,打在有一定魔抗的飞龙和地龙身上,也让对方受不了。
魔力消耗大半之后,林克还不肯住手,收了龙之法杖拿出斩龙刃在龙之谷大开杀戒,屠戮地龙,地龙也带个龙字虽然不是纯血龙族,但是也能让斩龙刃生效。
最后将飞龙地龙一家人整齐献祭一口气将魔力等级提高到11级魔法师的一百万上限才甘心。这样就有一段时间不用为了魔法值担心了。
林克的储物护腕里,还存放了几只地龙和飞龙的尸体,反正能保存肉类,这些尸体的另一个作用是随时献祭。
林克早已经是半步传奇,如今距离传奇也只剩下了五百点的斗气值上限来着。
为了基础属性,林克最近连斗气呼吸法都停下了锻炼,改成了星空冥想时间。
拿着几件高等魔兽的尸体,有需要的时候,例如遇到强敌,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献祭,到时候进阶战职传奇。说不定还能反杀一波。
连储备都完成,林克一个传送门回到露西的法师塔,在实验室将按部就班设计好的第二个五级魔法阵解离术刻印在自己地魔法位上。
林克第一个五级法术传送门是真正的辅助魔法,第二个就会选攻击魔法,其实露西也是这么选的而且露西也是在传奇法师海伦娜殿下的指导下晋升的。
解离术对于没有魔法防护的人,能直接杀死一个人,但实际上,只能驱散一个人身上的魔法防护或者破坏一个人身上的魔法防护物品。
对不会魔法的魔抗也不高的魔兽而言,还是很致命的,但是对于魔抗很高的龙族,这招基本没什么用,要是龙族能被一个五级的解离术杀死,也就不会是大陆最危险的魔兽了。
例如林克中了解离术,根本就不会死,因为法师最擅长的就是战斗之前给自己来一套魔法防护。二级的魔法远程伤害减轻、三级的魔法铠甲、三级的石肤术、四级的魔力护盾林克也有学会。
林克在魔法位上刻印了第二个五级魔法的时候正式成为了十级法师,同时也觉醒了第一个血脉能力,被林克成为火之高兴。
这个能力能让林克的火系魔法威力增加三分之一左右。拿着龙之法杖的又有圣精灵血脉的元素亲和的林克现在扔出三级火球术,肯定有了五级魔法的威力。
第四十三章 半位面
这种有局限性,增幅又不高的血脉技能,只能算是下等血脉技能。谁让林克只有稀薄的圣精灵血脉呢,或者说如今能觉醒血脉能力,就应该偷着笑了。
所以这第一个觉醒的血脉技能被林克称为火之高兴。并且希望第二个血脉技能能够更好一些。
觉醒了第一个血脉技能,林克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回家。这两天林克的妹妹林琪相亲了三个对象城里就这样,换了村里大家都认识,只要给林琪报一遍名字,看看林琪喜欢哪个就是了。
结果就是,几个相亲对象林琪都不满意。
最后林琪闹着要和林克学习魔法,林克是没有教人魔法的资格的,不过现在林克有着露西大魔导师一百年的友谊,不用白不用,就把林琪也带到了露西的法师塔,让露西教导一下。
露西大魔导师进行了最初的检测后,林琪的魔法天赋也就是中等在人族而言。不过林琪还是坚持要学,露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