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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尊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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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尊在都市 分节阅读 124

d下来的,具备不死不灭的超凡能量,血皇是唯一获得不死圣血传承的人类,也有传说血皇的母亲是一名绝美无双的公主,而他的父亲,则是欧洲最后一名

不死狼人

后来是猎魔人,诛杀了他的父亲,而他则逃亡到北欧雪山中,躲过了一劫,成年后的血皇,屠戮了欧洲所有的猎魔人,一统黑暗世界,成为了皇者,而这已经是二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由此更可见不死圣血的神奇超凡。

身怀不死圣血的圣骑士,据说能间接得到其中的部分能力,寿元可以延续很长,战力值可以获得翻倍提升,只是不死圣血也需要以圣骑士的精血神魂来孕育壮大。

更有传说

不死圣血即便被赐予了圣骑士,还是归属血皇所有,若血皇召唤,这些分离赏赐而出的血液,都会听命返回他的本体,归他所有,而那些圣骑士,也将被他吞噬,成为他的肉食与献祭者。

只是即便如此,还有有强者愿意签订契约,成为圣骑士。

因为寿元无价,神的能力,无价

谁杀了圣骑士,谁毁灭了不死圣血,就等于彻底激怒了血皇,后果想到这些,英俊男子都禁不住胆寒。

第259章 见到母亲

青城事了之后,秦洛便就离开,前往了金都。

上次一番血洗,再加龙虎盛会的大杀四方,以及前不久的帝山之战,整个岭北,秦洛都已是唯吾独尊的架势,金都之地哪里还有人再放肆

召来林天龙与吴宗胜,问了下关于天擎集团的事情后,秦洛便就没再露面,别墅中待了三日后,他独身一人,乘坐前往的宁川的火车,返回了家乡。

距离上次来金都,转眼已经过去半年多,此刻虽说阳光甚好,却已经是寒冬。

这次之所以回去,是因为姥姥的八十大寿到了,长辈之中若是论谁对他疼爱最多,也就是姥姥了,虽说两人这次见面已经是千年之后,但秦洛依旧清晰记得,上一世那个微微有些驼背,头发花白,却喜欢偷偷塞钱给他,还喜欢当众举起大拇指,夸他有出息的姥姥。

只是上一世的秦洛,半个纨绔,哪有什么出息

姥姥这般说,不过是为了鼓励他,但他却恶习沾染诸多,每次犯了大错,无法收场,便习惯躲在姥姥家,为此几个舅舅以及姨妈,都没少顶撞姥姥,说她这是溺爱。

诚然是溺爱,却让秦洛想起,心中便就涌现暖意与感动。

上一世,姥姥最终死于胃癌,他记得对方临走时很平静,甚至没皱一下眉头,目光最后锁定的人就是他,姥姥可能还想说什么,但已经没有了力气,只能静静看着他,嘴角勾起一个无力生硬的笑容。

那一幕,每每想起,即便以他仙尊的心境,仍旧顿生波澜。

还好,秦洛重生了。

这一世,他已经不是纨绔,他也能好好孝敬一次姥姥了。

火车站到了宁川站之后,秦洛便就背着包下车了,到了出站口,便就远远看到了母亲李冉在招手,这一刻他凝视着那道熟悉的身影,竟忍不住鼻子有些发酸,眼中泛起了湿润,一千年太久太久,还好他又重生,又可以见到母亲了。

李冉今年四十多岁,但因为身材娇小,皮肤白皙,所以看上去也就三十多,人群中一站即便不是百分百的回头率,也是格外引人注目。

小时候,秦洛最喜欢放学后母亲来接自己,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妈妈最美,这在他看来是一件很炫耀的事情。

“妈”

秦洛想要大声的喊,却发现开口喊出这个字的瞬间,眼中的湿润竟有泛滥的感觉,当下只能压制住气息,以玄法锁住泪,才敢大声又喊了一句:“妈”

千年修道,虽说位列仙尊,也终究无法摈弃这心中作为人的情感,或许也正是这情感,让人族修士,能在万族林立的星河之中纵横,在长生界称霸吧。

秦洛一时感慨,迈步朝母亲李冉走去。

到了近前之后,李冉走过来,摸着秦洛的头发,一脸亲切的看着他,道:“大半年没见老妈,不想吗”

她自然没注意到秦洛身上的一些不同,在她眼中,秦洛仅仅是她最疼爱的孩子罢了,因为秦平达终日埋头搞科研,整个公司的运作都是李冉主持,所以她很忙,在秦洛去了金都之后,她都没抽空去看一看儿子。

但这些,秦洛显然理解,他仰起头,看着熟悉而让他倍感温暖的母亲,忽而笑着道:“想。”

“答的这么勉强,你小子是不是在校园里恋爱,准备翅膀硬踹掉老妈了”

李冉少见的开了个玩笑。

“妈,你误会了,我说想,是想你的零花钱。”

秦洛说完打趣的大笑起来。

李冉闻言,终日工作有些苍白的脸色,也顿时溢满了笑容抬手轻轻扭在秦洛的脸庞上,道:“你小子学调皮了啊走吧,回家吃饭老妈专程为你休了一天,做了一大桌子美味佳肴,你可要使劲吃。”

“好保证完成任务。”

秦洛笑着上了车,随后李冉开车朝县城开去。

后面不远处,梁洪霄静静站立,从那日秦洛前往金溪川开始,他一直尽职尽责做着保镖的工作,以武尊身份做保镖,怕是岭北独一份了。

今日再见秦洛,他虽说修为已经进阶成为了武尊,却非但没感觉拉近了与秦洛的距离,反而感觉两人之间的差距还拉大了

那种差距,仿佛已成了巨大的鸿沟,穷尽一生似乎也难以跨越。

一月前宁川骤然死去三十多人,梁洪霄明白是秦洛做的,那些人都是散布周围,欲要刺杀秦平达夫妇的杀手,只是他不会想到,短短几分钟,这些人就覆灭了

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接下来龙虎盛会上,杀了蔡九霄杀了金展鹏,杀了元丰法尊杀了蔡凌云李东阳,还有了金成剑

岭北第一剑修,居然都难逃厄运

更不会想到,这个少年在断仇台挑战岳龙真,一月后的帝山之战,还杀了对方

他已经想不出,还能有什么言语或者词汇,可以准确形容这个少年的恐怖,他抬头双眸凝视着驶去的奥迪a8,心中的感慨一时如狂风骇浪,淹没了他的理智。

梁洪霄晓得这个世界上,他肯定不会是最强最优秀的。

但处在这个少年的跟前,他却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仿佛白活了,深深叹口气,梁洪霄转身去了秦平达那边,李冉身边有秦洛,自然安全至极。

回到家,果然餐桌上已经摆满了饭菜。

再尝到这熟悉的味道,秦洛眼中的那丝湿润,又有些失控,不过如以往一样,母亲说要陪他,却又接到了公司的电话,最后只得说声抱歉,先去公司了。

秦洛一个人,带着感动,带着回忆,吃光了所有的饭菜。

他打了一个饱嗝,忽然感觉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满足。

双眸打量着家里的一切,一幕幕在脑海浮现,重叠,最后眼中的那丝湿润有些泛滥了,他收拾完碗筷洗刷完毕后,回了自己的卧室。

翻看着里面的一切,抽屉里的秘密,枕头下藏着的武侠小说,还有喜欢的魔方、足球,花了大价钱买来的明星签名照,一切在此刻看起来有些幼稚可笑,但当年的幼稚,却显得那么可贵。

躺在床上待了一个多小时,也无法入睡,秦洛索性开门出去了。

虽说秦平达的公司,在秦洛暗地里帮助下,已经蒸蒸日上,财务充足,但整个宁川还是那么的贫穷落后,上一世他也嫌弃这里,很怕被金都被省城的人问起家乡。

但现在,他看着熟悉的街道,却嘴角勾起了笑容。

这一世,他应该可以让这里变得繁华了。

宁川,你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里出生了一位仙尊

第260章 书香门第

不知不觉,秦洛逛到了宁川最有名的神仙桥,这桥是明朝的,建在清风河上,上面雕刻着数不清的花纹百兽鱼儿仙鹤,还有诸如孟母三迁之类的古典故事,而建造这桥的明朝举人,正是母亲李冉一家祖上的先人。

李家在宁川是书香门第,虽说比不得金都那些大家族,但却拥有很大的知名度,祖上出现过三个秀才,两个举人,清末还出现了一个探花。

所以李家人都很关注孩子的学习,秦洛作为一个差生,自然是家族聚会时被着重点名教育的角色,想想那时的郁闷与紧张,此刻他哑然失笑。

大道三千,万般神通面前,学习成绩算什么

姥姥家住在宁川县城下面的九曲镇,今天肯定去不了,他索性沿着街道继续朝前走去,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刺耳的车鸣声,秦洛顿步扭头看去不由愣了下。

鸣笛的是一辆黑色的奔驰,在宁川县算是真正的豪车了,而开车的居然是他的同学林川。

当年在初中的时候,林川可是同级风云人物,横压整个初三,校内自称老大,他与李龙虽说当时很是不服对方,却也不敢招惹,因为林川家里太有钱了,是真正的宁川首富,手下数个产业都是宁川领头羊一般的公司。

许久不见,林川看上去个头长了不少,理着平头,穿着白色的衬衫,显得格外精神。

若非偶遇,秦洛并不想再见林川。

毕竟感情很浅,再说林川的性子秦洛也不喜。

只是此刻,林川看着秦洛,却脑袋伸出车窗,道:“老同学这么久不见,高三去哪了看这身穿着,怎么越混越退步了秦叔叔不是已经拿到了大笔的投资吗”

那腔调带着几分取笑,带着几分鄙夷。

“我转学去金都了,这两天放假回来了一趟,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秦洛说完转身欲走。

他记得林川高中就去了省城私立双语学校,那学校比孔儒国际中学还要高端。

只是奔驰却很快跟上来,林川又道:“急着去干什么啊,要不跟我一起去玩玩我家在山里面刚建了一个大型健身娱乐综合俱乐部,保证你喜欢去不去”

“你们去吧,我有些累。”

秦洛婉拒道。

只是林川还没罢休,“别啊,这么久不见,李龙这小子不回宁川,你总得给我个面子吧聪儿你帮我劝劝,劝好了我送你一个包”

所谓的聪儿正是此刻坐在副驾驶的一个女生,看起来很是高挑,应该是林川新交的女朋友,对方斜眼看了看秦洛,似乎没有什么兴趣认识,不过出于对于包包的诱惑,还是不情愿的道了一声,“喂,你就去吧,矫情什么啊怎么跟个女孩子一样,听人说你爸是被上京秦家赶出的人,唯唯诺诺,被称为商界缩头乌龟,难不成这个性子也遗传给你了”

这话,真可谓刻薄

但也没错,秦平达在宁川商界,一直就是个笑话这个笑话的由来,既是因为秦平达爱美人不爱江山,为了母亲李冉与上京秦家决裂,也是因为秦平达不善交际,常年窝在公司搞科研,少有几次出来也是沉默寡言,惜字如金。

所以有了缩头乌龟的称号。

秦洛的步子一下顿住了,他扭头朝那位叫做聪儿的少女看去,眸中似有几分清冷泛起了。

“小洛别听她瞎说,别生气哈,来一起去玩吧”

林川说道,但神色哪有怪罪女友的意思。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下一刻秦洛竟就过来,打开车门进入了,“走吧,既然你盛情邀请,我就去吧,再不去真要被人看不起了。”

“这就对了,走吧。”

林川笑道,开车疾驰而去。

他自然不是为了拉拢秦洛,而是想要找个陪衬逗乐罢了,初中的时候两人一个班,他就看秦洛不顺眼,只是忌惮李龙这小子是秦洛的铁杆,一直没敢爆发过冲突,这次倒是有机会踩一踩对方了。

那名叫赵聪灵的少女,后视镜白了一眼秦洛,冷笑勾起在嘴角。

不久,车子就到了郊外。

然后停在了一处庄园的外面。

庄园很大,外面竖着一个高大的红木雕塑,高约十几米,宽约五米,雕塑乃是由一群身穿铠甲的凶猛将士组成,杀气凛凛格外逼真,而这里正是林家耗费巨资,刚建成不久的高档娱乐健身俱乐部,叫做金戈,在金都名流圈也是极有名头,毕竟建在山清水秀之地,还兼顾了养生郊游的乐趣。

“走吧小洛,今天随便玩,千万别客气,你要好好过把瘾,领略下真正富豪的玩乐方式,可不能跟你爸一样喜欢憋着。”

林川道。

秦洛点头,便跟他一起进去了。

进去之后,便有人立即迎了上来,林川与他很熟悉,介绍了一下后,秦洛才知道,这人是俱乐部的总监,叫做李岩。

李岩对林川自然是阿谀奉承点头哈腰,而对于秦洛开始还有些迎合,当听见林川说秦洛只是宁川的同学之后,便没了兴趣交流。

俱乐部很大,半个山都被包容改造,远远看去分割的很有秩序,还有很多大型的建筑与复杂的园林景致,几人三四分钟便就走入了一个封闭的场馆内,进入之后秦洛便就看到了很多精良的弓箭,还有远近大小不同的靶子,零散排布的位子,以及极为标致的旗袍侍女,还有各种颇有古风的摆设。

整个馆内装修无比优雅,宛如古代皇帝的行宫,人置身其中,恍如穿越。

现代富商为了追求品味,有很多高端的消费,而弓箭射击便是其中一项极为优雅,富有情趣的运动,所谓的锻炼身体,不过是口头宣传,大多数高端客户,只是为了享受这个氛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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