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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派豪门的亲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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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派豪门的亲闺女 第54节

等到叶维清回家后,她亟不可待地把几个红薯放在烤箱里热了热。叶维清做好饭后,它们也温了,两人凑在一起吃。晚饭时。秦瑟边剥着红薯的皮儿,边把周六要春游的事儿告诉了叶维清。顺便说了句,她和陆宇豪顾雪诗一组。虽然在她看来,那些都是小事,压根算不上什么。随便就能解决掉,根本不用放在心上。可是吧,既然订婚了,好歹俩人现在绑定一起了。一个是现在未婚夫,一个是之前的绯闻情人。她琢磨着多少告诉叶维清声为好。秦瑟说得轻描淡写。叶维清却听的认真。“北山挺高的。”他说:“你们这次春游要一整天吗。”秦瑟没去过北山,没有什么概念:“可能吧。”一整天,这丫头都要和那什么什么前情人陆小渣渣一起?!叶维清正要夹了红薯来吃,闻言动作一顿,捏紧了筷子,语气轻松地问:“能不能带家属啊?”“不行的吧。”秦瑟说完后,琢磨出点儿味来,抬眸看他:“你该不会想一起去吧。”“嗯。”“就算能带家属,你准备以什么身份跟去?”叶维清很想说,未婚夫,或者老公,都行。但是这些话他也只是敢心里想想而已,不敢说出口。老婆大人威武霸气,对他来说,这种时候,能够活着生存下来是最重要的。叶维清慢慢地把筷子放到碗上,搁好。沉吟片刻后,犹犹豫豫地开了口:“要不,就说,我是你的课余家庭辅导员?”第38章“这样也行的?”秦瑟听后笑得无法自已:“你的想法真别致。”叶维清半真半假地叹着气:“不别致有什么办法?你都不肯和同学们说,我们订婚的事情。我也只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了。”秦瑟慢慢吃着烤红薯。他好像以前也说过‘订婚’这件事。难道他很在意?“嗨。”叶维清看秦瑟一直沉默着,用手肘轻轻碰她手肘:“怎么了?生气了?”他其实只是想试试看她的口风,看她心里怎么想的。并不打算逼迫她什么。叶维清忽地有些懊悔起来,掰了点烤红薯放在口中:“我是真的觉得和你这样天天在一起很好。所以才……”略一停顿,他继续道:“你不肯嫁我的话也没关系。除了你,我也没什么想娶的人了。大不了就和之前说的一样,我孤家寡人的,去你家蹭饭吃。”秦瑟刚开始还在迟疑着说什么好。听了这话后,忍俊不禁笑出了声。“小伙子,话还是不能说得太早。”秦瑟故作老气横秋的模样,豪气万丈地拍拍叶维清的肩膀:“你想想看,以后你会上大学,或许还会出国留学。你会遇到那么多那么多的人,可能再过十年八年……甚至不需要那么久的时间,只需要两三年,你就会改变想法。”因为是孤儿,从小和福利院的兄弟姐妹长大,所以秦瑟接触到的已婚家庭不多。就目前遇到的这些来说,有的美满,比如她家,有的不幸,比如他家。秦瑟自认年纪不算太大,有些事情总得慢慢长大有了足够经历后再说。以己推人,她觉得叶维清也不要太早许诺什么。他们都太年轻了,话说太早的话总感觉有赌气的成分在。就好像是——哦,你不信我能坚持那么久吧?我就偏偏坚持给你看。这样子。往后他的路还很长很宽,甚至于她敢打包票,他的未来比她更加精彩。既然如此,她何必因为帮过他一个忙,就让他许下这么重的诺?他是个很重承诺的人。说到就一定会努力做到。她答应订婚,是打算帮他忙,而不是要束缚住他,逼着他一定去兑现什么。秦瑟很是殷勤地剥了个香软的烤红薯,送到叶维清的嘴边:“我答应陪着你,就一定会陪着你的。你放心好了,无论以后怎样,我都对你不离不弃。你也不用非要娶我不可。”叶维清的心情莫名地开始低落起来。她舍不得让他许诺。她却对他许下了这般重要的承诺。偏偏他已经上了心,她却还不知男女之情是怎么回事。“你还真是。”叶维清心中五味杂陈,喃喃着说:“对我很好啊。”怕就怕这丫头以后会对别的某个男人更好。一这样想着,他的心里就难受的不行。两人独处的时候,叶维清一向温柔,偶尔清冷。秦瑟倒是头一次看到他这样吃瘪生闷气的样子。她抬手戳了戳叶维清脸颊:“啊,你气鼓鼓的样子也很好看嘛。”“好看你也不稀罕。”“怎么会。”秦瑟说:“你在我心里可是排在第一重要的。”顿了顿,又强调:“头一份!”她的话总算是让叶维清心里好过了点。这么说起来的话,他只要努力维持住自己这个‘第一’的名次,不让其他臭男人超过去,也就能慢慢走向成功了?周六的时候,天气不太好。天空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风很大,刮在人脸上火辣辣地生疼。北山山脚下集合的时候,有些同学的背包鼓鼓囊囊的,甚至还放了雨伞或者一次性雨衣在里面。“不用那么紧张。”陈彦戴着太阳帽,眯着眼看着四周清点人数:“天气预报说了,今天不下雨。不然教务组也不会选择今天这个时候。”等到人基本上都要齐了,他点了几个同学在前面带路,又笑着朝几人做了个握拳的动作:“你们加油!冲锋员就是你们了!”“好!”班长赵搏和语文课代表秦瑟一起大声应着。他们两个都是比较爱运动的,对于‘打头阵’这种事情,没什么抵触情绪。其他四人却对班主任的这个安排兴致缺缺,只随口附和了下,没有多说什么。付明明看着秦瑟‘全副武装’的样子,非常羡慕:“你怎么想起来戴围巾的?我就没想到。”其实前几天天气很热,谁都不会想到忽然周六了就变成这样。就算多加了点衣服,却不至于会戴上围巾。秦瑟把围巾围得稍微再紧了一点点:“一个朋友提醒我的。”今天一大早,叶维清就去了十六楼找她,说是今天变天,戴上围巾暖和点。王婶也赞同他的说法。秦瑟离开屋子的时候就顺手把围巾拽了来。结果就真的用上了。两人边说着话边往上走。付明明显然体力不如秦瑟,刚走了没几步就气喘吁吁,连声说自己熬不住了。同样状态的还有顾雪诗和陆宇豪。这两位也是平时不锻炼的,到了需要体力活动的时候就支撑不下来。“嘁。”宋凌对此非常不屑:“瞧瞧他们那怂样儿。”虽说宋凌是个小胖子,可他在大院儿长大,好歹小时候也练过军体拳。虽说现在已经疏于锻炼变胖了不少,但底子好。而且,他就算不锻炼,也比陆宇豪这样文文弱弱的书生强。赵搏一直跟在付明明身边陪着她,鼓励她继续往山上走。秦瑟实在不耐烦听顾雪诗不住抱怨山路难走了,笑问陈彦:“老师,我想和朋友看看争夺一下谁是第一,行不行?”陈彦早就叮嘱过大家,不能乱了队形,必须按照分组来一群群地走。免得有同学掉队,也免得有同学走失迷路。秦瑟正是不想和顾雪诗陆宇豪这俩人一起‘互相扶持’,所以宁愿跑上去,也不乐意和他们一路相携着往前走。陈彦用右手遮在眼睛前,抬头看看高峰。“行!乐意去争第一的话,就提前跑过去吧!”他说。不论是哪个老师,都会喜欢勇夺第一的学生。如果有几个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又是靠得住不会随便走丢的,偶尔离开大队伍也没关系。秦瑟暗喜,叫上宋凌朝山顶一指:“小六,跑起来!”然后当先朝着山上奔去。看到她飞驰而去的背影,六班同学们大声拍手叫好:“秦姐威武!”宋凌虽然不想跑,却更不愿意和陆小渣渣、顾雪诗一起。咬着牙点点头:“好!跑起来!”追随秦瑟的身影而去。不一会儿,俩人都没了人影。顾雪诗踮着脚看了好几眼没有寻到人,气得火冒三丈,狠狠跺了几下地面。结果不小心踩到了个硌脚的石子儿,让她累上又添疼痛,难受地直皱眉。为了好看,她今天没有和其他女生一样选择运动鞋或者登山鞋,而是穿了个坡跟小皮鞋。之前没开始爬山的时候,美滋滋,毕竟鹤立鸡群一样的只有她最特别。后来开始爬山,她深切体会到了什么叫自讨苦吃。脚腕难受。因为皮鞋底薄,脚底被石子儿硌得生疼。碰到一些光亮的石阶,甚至还会打滑,左右摇摆地站不稳当。顾雪诗歪歪扭扭走不安稳。想要找蒋杺然她们,回头一看,同学们都按照分组一群群地走着。不远处,班主任陈彦在盯着看,显然是不想同学们混乱地到处跑。这时候付明明指着远处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说:“咦?那个人的围巾好像和秦瑟的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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