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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恶毒反派[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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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柏易处理了他的后事,他们没有亲朋好友,丧事只有孟骜公司的下属和员工参加,他们一起回忆孟骜的生平。

孟骜活成了一个传奇。

他冷酷且强大,专情又忠诚,一生只有一个爱人。

所有人都劝柏易想开一些,他们怕柏易这个年纪痛失老伴,也坚持不下去。

柏易只能一次次地告诉别人,他很好。

他确实很好,因为他知道自己还会和孟骜见面。

而且生离死别,是凡人永远逃不过的定律。

再说,孟骜那个脾气才该担心,如果他比孟骜早一步死,孟骜才是那个会追随他一起死亡的人,孟骜不知道他们会再见。

柏易曾经尝试过很多次,想把任务告诉孟骜,可一张嘴就说不出一句话。

任务系统在限制他。

而且任务系统确实给了他补偿和福利他可以在完成一个世界的任务后自己选择传送。

也就是说,他能够陪伴他的爱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任务系统确实更加人性化了。

在章厉那个世界,他可没有半点选择。

时至今日,他依旧不敢去思索他走以后,章厉会干什么。

柏易在孟骜葬礼后的当天选择了传送到下个世界。

等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估计他在尸体在家里都臭了,毕竟他们没有请保姆,家里没有外人,以前也只有孟骜的秘书会偶尔过来看看。

孟骜死后,估计秘书也不会去了。

孟骜的个人财产都被柏易捐给了福利机构,他来的时候身无长物,走的时候也没带走任何东西。

然而还不等柏易伤感一下,传送已经结束了。

他正站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这里有建筑,都坍塌了,这里有电路,也已经断了,这里没有人,没有动物,黄沙滚滚,像是沙漠边境的城市,却没有半分城市该有的生机。

触目所及,残破荒凉,阳光不再金黄,空气中漂浮着无数尘埃。

柏易摸了把脸,他的皮肤重新变得年轻,富有弹性。

随后他环顾四周,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来到了新的任务世界。

这个世界。

快毁灭了。

第58章 末日美味珍馐(一)

这个世界不是快毁灭了,而是已经毁灭了。

先是地球磁场混乱,电路故障,电器失灵,再是暴风雪,夏天下冰雹,冬天沙尘暴,耕地无法耕种,植被退化,没了植物,就少了草食动物,肉食动物也逐渐减少。

人们先是因为水电气的消失前往农村,再因为耕地无法耕种又回到城市。

人类的数量大幅度减少,政府机构崩溃,现在属于自由发展的阶段。

人们凑在一起,不断的在城市间转移,搜集和抢夺资源。

也有城市,不过都是村或镇改造的,外面还要垒上城墙,就怕有人来抢。

不过对他们来说最珍贵,就是找到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

不巧的是,柏易就有。

这次任务系统给了他一个奇大无比的金手指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在做任务,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个任务系统,虽然这个系统从来不跟他交流,只是传达任务。

他有了一个空间,一座海岛那么大,堆满了各种必需品。

任务系统在手机短信上跟他讲解,这个空间其实无穷大,能放下所有东西。

这是个异次元空间。

跟哆啦a梦的口袋是一个道理。

他需要的东西里面都有。

任务目标算是这里最大的恶棍他有一支自己的队伍,这个队伍里一个好人都没有,全是打砸抢的恶棍,他没有自己的地盘,基本是哪儿的物资搜刮干净了,抢的用完了,再去下一个地方。

任务目标其实一开始也不算个坏人,灾难来临以后,他带着自己的朋友们回去救父母,结果朋友们死了,父母也死了,都是都一群抢匪打死的。

他眼睁睁看着挚友和父母一个个死于非命,轮到他的时候,这伙人又被另一伙人黑吃|黑。

他活下来了,也不算活着。

因为他没有生存下去的意义,也找不到可以报仇的仇人。

那群杀了他父母和朋友的人也都死干净了。

大约是看目标年轻,长得也高大,黑吃|黑的那伙人就邀请他入伙,吸纳了他。

结果他带着一群团体中最有战斗力的人跑了。

从那以后就凶名在外。

任务目标姓严,严凌。

柏易只知道名字,不知道身高和长相,他伸出一片荒茫田地中,心里疑惑的想他该在哪儿吃饭睡觉?

但这个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这是个镇,没有被改造的镇,里面的屋子他可以随便挑一个。

于是柏易住进了一个平房,为什么不挑楼房?

因为平房带着院子,还有土灶,烧柴的那种。

有井,虽然井里面没有水,但如果再往下挖,估计还是能挖到水脉。

现在没有电,楼房里的燃气灶和抽油烟机用不了,做不了饭。

空间里倒是有很多柴。

柏易也不想直接用生火工具如果有外人来,看到不符合这个年代的科技产品,他怎么解释?把人打晕了扔这儿?人家都惨成这样了,还是不要再火上加油比较好。

在这里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卫生,空间里一堆高科技,他也不知道哪些是用来打扫的。

有一个个去分辨的时间,他早就把这里打扫干净了。

于是柏易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打扫卫生,把柴放进灶膛里,又铺了床,摆好了生活用品。

干完这些活,柏易已经累得不行了,却还是要爬起来给自己烧水煮面。

他不知道目标在哪儿,也不知道怎么找人,只能用老办法钓鱼上钩。

只要他把这个镇也打造成一个小城,有人住,有粮吃,有火烧,严凌自然就会上钩。

这么一个肥户,不抢他抢谁?

不过到时候肯定不止吸引一伙人。

而且前期找人也很困难。

但柏易深信自己的本事,破除万难也要钓到严凌这条鱼,那可是他爱人,他是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自己爱人在这样荒凉的地方披风吃土,受尽磨难的。

至于其他人能帮就帮,不能帮就算了。

他虽然觉得自己很可以当个圣父,可惜心性不够。

柏易多数时间都在外面行走,到附近的村子里去看看,但附近的村子早就没人了,耕地荒芜,一片片的开裂,但并不是因为干旱,柏易仔细观察也没找到具体问题。

想想也是,他要是能找到具体问题,估计耕地早就可以耕种了,专业人才还能找不到解决办法?

在他独自生活一周后,他才终于见到了人。

活的。

还能走路。

两个。

这两个是一对mǔ_zǐ,孩子大约六岁大,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小小的身体顶着一个硕大的脑袋,肚皮是鼓着的,但四肢细得像是树枝,母亲也没好到哪里去,一头杂乱的枯草般的头发,以及佝偻着的身形,无一不显示他们mǔ_zǐ两个已经饿了很长一段时间。

而且衣衫篓缕,衣不蔽体,皮肤一块黄一块黑,步履蹒跚地沿着公路往前走,目光茫然,宛如行尸走肉。

柏易观察了两个小时,跟在她们不远处走,不过还是听不见他们说话。

但能看出来他们没有目的地。

有孩子是一件好事,mǔ_zǐ带来的威胁总比两个壮汉要少得多,就算母亲想做坏事,也要顾忌着孩子。

于是柏易拦住了他们。

他一身清爽,穿着运动衫,就好像末日来临前的富家公子哥,脸上还带着和善的笑容,结果他刚站出去来,女人就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矫健身姿抱起孩子就要往前冲。

柏易连忙喊道:前面有六个村,一个人也没有。

也没吃的,人跑光了。

女人脚步一顿,她一下跪在了地上,柏易都能听见那一声骨头和油柏路碰撞的闷响。

女人没有哭,估计是早几年就把眼泪哭干了。

她在嚎。

就是无意义的大喊,宣泄。

孩子也跟着一起嚎。

柏易把他们带回了自己的平房,他去打水水井用空间里的工具又挖深了一些,能出水了,

打好后断到院子的石桌上,让他们娘俩先擦洗一下脸和手。

你们可以在镇子里挑个屋子住下。柏易从柜子里拿出一套床单被套,还有一床不厚的棉絮以及两个枕头,先休息休息,明天再干活。

总是要给人活干的,没有活也得创造活。

工作能让人安心,也能增加凝聚力,同时保证制度。

柏易没当过镇长,只能把镇当做公司管。

女人显然还是不相信他,她死死抱着儿子,一声不吭,随时准备撒丫子跑。

但一切疑惑和恐惧,在看到柏易端出来的面条时就像纸糊的老虎一样,风一吹,就灰飞烟灭了。

他们也不嫌烫,抱着碗狼吞虎咽起来。

孩子的筷子用的不好,就直接上手抓,当母亲的也不拦。

就算会死,吃饱肚子死似乎比饿着肚子死好。

柏易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就在一边坐下,等他们吃完,期间还去给他们倒了两杯凉白开。

他们连面汤都喝干净了,碗底还被舔了一遍,其光洁程度估计都快不用洗了还是得洗的。

女人打了个饱嗝,她满足的摸着自己的肚子,又揉了揉儿子的肚子。

这下不用柏易套话,她自己就把经历全说了。

末日来临前,她是公司的小职员,当会计的,有丈夫有双亲有儿子。

结果末日一来,天翻地覆,他们一家在前往农村老家的时候被人们冲散,没有手机电话,她只能带着儿子艰难求生。

她去过两个城,在第一个城,她当了鸡,靠卖身挣点吃的。

那时候还是有不少物资的,加上死了很多人,所以城里的物资很够,体力更好的男人们就开始把算盘打到了女人身上他们需要娱乐活动。

后来这个城的物资没了,食物没了,人们就走了。

她也带着儿子走了,去了第二个城,第二城的城主是个好人,他保护女人,不让男人们随便侮辱她们,但是城主被人杀了,他下面的人当了城主。

于是第二个城就成了地狱,她又跑了。

现在她在寻找第三个城的路上。

碰运气。她声音很干涩,嗓子出了问题,声音也很小,估计是刚刚嚎得太严重了。

柏易听完后摸了摸小孩子的头,对他们说:那就在这儿住下来。

他一脸认真,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个好人。

女人看着他,一脸不信。

柏易:我是个同性恋。

女人松了口气,但很快又警惕起来,把儿子抱进了怀里。

柏易:

他拿出手机,找了张孟骜的照片:我爱人,我在找他。

女人终于放松了,她恭维了一句:你爱人长得很好看。

柏易得意的勾起嘴角:他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好,脾气差了点,但能力强。

女人:我老公长得也好,可惜我手机丢了。

她也想找老公,但这个愿望早就放弃了。

她看着柏易的表情,最终没有说出你找不到这四个字,而是祝福道:你会找到的。

女人带着儿子搬进了柏易旁边的平房,第二天就开始了工作。

没有工作也要创造工作,于是柏易给了她一把柴刀,让她在附近砍柴。

他真的想不出别的工作了。

第59章 末日美味珍馐(二)

快到正午的阳光昏黄至极,哪怕是白天,阳光也像黄昏,天边没有一片云,越发让人觉得天气闷热,干燥缺水,紫外线也更加强烈。

女人带着儿子拿着柴刀守在柏易的院子门口,闻见香味不停地咽唾沫,眼里垂涎欲望不加隐藏掩饰,如果不是紧闭着嘴,口水都要顺着嘴角流下来。

在如今这个时候,有的吃就是天大的好事,谁还会去挑剔味道?饥饿就是最好的佐味料。

肥瘦相间的上好猪肉切成麻将大小,放进沸水里煮上半分钟后捞出,柏易把肉放进一旁的菜油里,泡透之后又捞起来,用在井里镇过的凉水一泼,猪皮皱起来,纹路清晰。

柏易把锅里煮过肉的水倒了,又把肉放进去,倒了半斤白酒,酿好的清酱一勺,半斤水混煮。

等肉煮透了,色泽发红,香味扑鼻,除了咸香以外,还有很淡的酒香。

卖相也很好,麻将大小的肉块透红,油亮微缩,筷子稍微用力就会散烂,入口即化,有肥有瘦却一点都不油腻。

肉汁顺着喉咙滑下,口齿留香。

柏易尝了一块,觉得味道和火候正好,盛到盘子里以后才招呼mǔ_zǐ俩来吃饭。

女人姓郑,名叫郑雪,儿子叫楚浩,小名浩浩。

郑雪没想到还有自己和儿子的份,一边狂咽唾沫,一边说:我们不吃,我们就看看。

浩浩也乖巧,受过罪的孩子总是成熟的更早,不像普通小孩见到好吃的就闹着要吃,就咬着手指看,口水顺着指头溜到手臂上也没有察觉。

柏易微笑道:我做的三人份,这个天气放不到晚上。

过来吃吧,进了肚子总比浪费好。

他温柔的不像个真人,大方的也不像个真人。

郑雪恍惚间觉得柏易身后张开了两扇大翅膀,身上带着圣光,不像人了。

最终mǔ_zǐ俩还是挪到了院子,捧起碗就开始狼吞虎咽。

柏易则是自己盛了小碗饭,吃了两块肉就饱了。

倒是郑雪和浩浩,明明看起来瘦小,胃却像是无底洞,一大盘肉,最后连汁水都拌着饭吃得一干二净,要不是因为不是一人一份,估计连盘底子都要舔干净。

吃了肉,柏易就去倒了两杯冷茶,又给浩浩接了一杯温水。

郑雪和浩浩吃完了才发现自己吃的太干净,都不好意思了,以前跟人抢吃的,抢得再狼狈也不会觉得羞耻,那都是活命的食物,在活命面前,有什么值得羞耻的。

可现在,他们又找回了羞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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