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梁若榆早早就回到了公寓。
林玲一整天心情都不太好,他就早点回来,陪她说说话。
进了房间,林玲就闻到了一股酸酸的味道,沿着味道看过去,他端着一个碗,碗里都是水灵灵的杨梅。
在东北,杨梅可算是个稀罕物,尤其是冬天。
她吃了一颗杨梅,是盐水泡的,于是问道:“你哪里弄过来的?”
“隔壁档案库的刘阿姨送给我的。”
他在公安局的人气比较旺盛,几乎每天下班都会受到点小礼物,尤其以女人和家里有待嫁闺女的长辈比较多。
林玲倒是想了起来:“刘阿姨?就是之前做我笔录的那个?我记得她离过婚,下面有个20岁大的女儿吧?”她把小宝儿抱到了膝盖上:“难道刘阿姨想你和她女儿相亲吗?”
“我没功夫去相亲。”
他还忙着赚钱留给景宁和孩子。
林玲就调侃道:“不是心理素质强大的姑娘也不敢要你。”
“她们不敢要我,你敢。”反正都是同门,梁若榆知道她的胆子有多大。
林玲知道他在开玩笑,于是道:“我也不敢要你,师兄,不是我说,咱们能严肃一点么?我不是有意要挑选你当助手的,你也没必要跟着我一起穿书……”
忽然——
“杨梅!”小宝儿石破天惊一句。
林玲和梁若榆顿时都安静了下来,四只眼睛盯着小宝儿。
小宝儿开始不连贯地说了起来:“杨梅,酸酸的,宝宝要吃,酸酸的。”
“妈妈,宝宝要吃,杨梅!”
“妈妈,杨梅。家里,家里好多杨梅!”
“……”
林玲立即夺过了这颗杨梅,凝神思考着:
——小宝儿的词汇量非常匮乏,她教了许多天,也只能说出个香蕉而已。
但是他却说家里很多杨梅,还一吃就知道是杨梅,那么毫无疑问,他来自一个生产杨梅的地方!
她立即有了判断:“杨梅的产地主要在湖南的西边和浙江一带,其中以浙江余姚,宁波那边的种植杨梅的农民最多,小宝儿有可能是浙江人!”
梁若榆也这样想:“我去联系浙江宁波和余姚的警方,看看当地有没有丢失孩子。”
林玲点了点头。
***
几天以后,浙江余姚那边传来了消息:
一年之前,一对夫妻带孩子去杭州玩,中途孩子他妈上厕所,孩子他爸去买票,一个没看住,孩子就被人贩子给拐跑了。
这对夫妻是余姚当地有名的杨梅生产大户,孩子的母亲说,孩子最爱吃盐水泡杨梅。每到丰收的季节,家里总是堆满了杨梅。
孩子的名字叫做余霖,小名宝儿。
孩子失踪以后不久,夫妻两人就离婚了,宝儿的妈妈无法忍受失去孩子的痛苦,于是改嫁他人。而孩子的爸爸,没日没夜地寻找着儿子的下落。
现在,一通电话,已经分离许久的一对夫妻同时赶到了沈阳。
“小宝儿!”
看到孩子的那一刻,这名父亲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他身份证上还是个34岁的年轻人,但是如今连头发都愁白了一片。
“爸爸,爸爸!”宝宝在林玲怀里挣扎,他哭喊着要爸爸,这是之前没有过的反应。
孩子和男子提供的照片上长的一模一样,林玲松了一口气,看样子这回终于找对了人,于是把小宝儿交给了这名男子,男子看了看孩子,就扑通一声,给他们跪了下来。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我们家一辈子都感激你们,下辈子给你们做牛做马!”男子道。
“余叔叔你别这样,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林玲把他搀扶了起来,然后同样的事情在宝儿妈妈赶到的时候又发生了一遍。
一年前,这对夫妻因为孩子失踪而离婚,如今,他们的孩子终于回来了。夫妻两个都哭成了泪人。
小宝儿还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妈妈哭成这样,只是舔着嘴唇道:“爸爸,妈妈,宝宝要吃杨梅。”
孩子的父亲哭的都喘不过来气了:“好,吃杨梅,宝儿,你想吃多少杨梅,爸爸就给你种多少杨梅!”
听到这句话,林玲也偷偷抹了一把眼泪。她也被这一幕给感动哭了。
第31章 、031感谢...
小宝儿的父母临走前,给了梁若榆三千块钱的感谢费。
三千块钱在这个年代是个什么概念呢?这个年代的平均工资是50元,而3000块钱,就是一个普通职工五年的工资总和。够买15辆自行车和一间房子了。
梁若榆自己用不上这笔钱,他帮刘景宁开了个账户,把这三千块钱和他的工资一并存了进去,作为她接下来的大学读书费。
这边把刘景宁安置好了,那边胡连宝过来了,说是案子的判决书张贴在了村子口,景宁可以清清白白地回家了。
临走前,林玲跟梁师兄道谢,她送完刘翠华上山以后,就会把这一具身体还给刘景宁。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应该是他们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了。
今天的黄昏很美丽。
天边的晚霞五颜六色的,现在还没有空气污染,没有林立的工厂,这样年代久远的黄昏有一种舒适惬意的宁静。
林玲来到了警察局,她是过来把外套还给他的。
刚刚忙完的梁若榆一出门就遇到了她,林玲举了举手中的衣服——这羽绒外套是他从时空管理局带过来的,暖了她蹲监狱的六个晚上,现在洗干净了,还给他。
“师兄,你衣服。”
淡淡的夕阳下,梁若榆穿上了他的灰色外套。
林玲忽然注意到了他的皮肤色调,冷色七分,暖色两分,还有一分是一种介于黑与白之前的地带。立体分明的十分坚韧有力。
不知不觉间,林玲就看呆了。
不,应该说是她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对梁若榆有了反应。
——该死的,心脏扑通扑通跳的很厉害,这是刘景宁的思维在作祟,她脑海中的另一个灵魂对梁若榆有意思了,继而把小鹿乱撞传导到了她的身上。
她被迫接受了这种青春期少女心跳加速的感觉,连肾上腺素都在飙升。
多巴胺分泌……
仿佛麻醉一样晕乎乎。
可恶,她居然更移不开眼睛了!
忽然,男人的睫毛动了动,仿佛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嘴角弯起似笑非笑的弧度:“你看什么?”
“师兄,这次多亏了你犯人才能伏诛,不管怎么样,我得好好谢谢你的。”
林玲反应很快。
她才不是花痴呢,她看了这人八年,什么时候会小鹿乱撞了?都是刘景宁的少女心思啊,少女心思总是一首诗嘛!
梁若榆问道:“那你想怎么谢我?”
“嗯……出去以后,我请你吃个饭?”
“就吃饭?”
“……要不然我再还你点钱?”
“……”梁若榆无言以对,他想要什么她难道还不懂么?
林玲想了想,好像现在谈钱的确不是个事儿,于是道:“要不然,你下次出任务的时候我也去帮你好了。”
“我不会主动去接任务。”
他现在升了主任,这种穿书的小事,基本都交给手下人去干了。
林玲停下了脚步,百思不得其解:“那你想我怎么还你的人情?”
梁若榆就一句话:“我之前就说了,你做任务我跟着。”
——她不是觉得和书中的男主男配勾搭是对现实中的男友不忠么?那么他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
反正身体是别人的,谈情说爱是他们自己的灵魂,这样总可以了吧。
“……”
“……师兄你别闹好么?”林玲囧:“我的工作很少需要法医配合,你不用在我这边浪费时间。要不咱们去吃海底捞吧,你看怎么样?”
梁若榆淡淡莞尔:“我对海底捞没兴趣……林玲,你知道我的性格,你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我是只要在乎了,就会一直在乎下去。”
他是个目标深远心志坚定的人。认准了一个方向就会全力以赴,和某林那种遍地开花的性格还真的不一样。
林玲有些头晕目眩。
她想到了那个夜晚,她决绝地摔了杯子以后,穿着高跟鞋从老师同学中间跑了出去,他也不假思索追了上来,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停车场,她听到了他大声喊道:“林玲!”
他是个说话很稳重的人呐,除了那一次,何曾听到他这样焦急的语气?
——在那之前,他们谈论过许多次将来要找个什么人。她喜欢充满安全感的肌肉男,他说要温柔顾家的好女人,彼此还调侃对方当了法医以后绝对交不到男/女朋友。结果兜兜转转,来到了那个停车场,他说:“如果你不愿意做我女朋友的话……”
她愿意什么?!
她到底愿意不愿意呢?!
连她自己都觉得,除了他已经没有了更好的选择。
可是当时充斥在她脑海中的只有那份断送了她法医之路的评估报告!
眼下,被表白的是她,不是刘景宁,可是刘景宁的小心脏一直在砰砰砰地撞击着心室,一下又一下地跳个不停。
“师兄……”她很艰涩地开了口,却是道:“随你吧。”
他的心志就是她。
***
告别了师兄,林玲就回到了乡下。
刘翠华的葬礼再次举行,这次来的人明显比之前要多得多,除了亲朋好友以外,公安局和记者都来了。全村没有一个老人的下葬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经过一番澄清,刘景宁的犯罪嫌疑全部洗脱,还成为了拯救被拐儿童的女英雄。王村长亲自把一面“见义勇为”的旗帜奖励给了她,村民们纷纷鼓掌。
“刘翠华这个养女儿厉害啊,要不是她发现不对劲,老太太就白白被那两个人贩子给害了!”
“人家中考是镇上的第一名呢,说不定以后就是个大学生,有出息着呢!”
“翠华她可以闭眼了,养女儿这么孝顺,这么有出息。”
“哎呀,连宝在哪里?我问问他要出多少彩礼,给我家小子娶了这么个老婆以后就有福气了!”
喇叭声阵阵,锣鼓声喧天,刘翠华的棺材再次启程。
这一次,刘翠华可以真正安息了。
到了殡仪馆,林玲磕完了头,胡连宝就塞给了她一笔钱:“丫头,你揭发了凶手,妈她会在天上保佑你考个好大学的。”
“大伯,这钱是?”
林玲粗粗一看,少说也是三四百块钱。
“大伯没什么本事,这是大伯跑车赚来的一点钱,你回到学校以后,多买点好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去考试。”
林玲莞尔一笑:“嗯,谢谢大伯。”
同时她也在心里说:再见了。
****
小小的骨灰盒安置在了墓碑之下。
墓碑上面的黑白照片已经泛黄不堪,只有慈祥的面孔依旧。
周围的人渐渐远去,最后只留下了她和脑海里的那个她。
刘景宁是个十分敏感的女孩子,出殡的这一天,林玲能够感觉的到她的心里在想一些玄乎的问题:
我到底是谁呢?
我从哪里来的呢?
我将要往何处去?
是不是我以后也会和奶奶一样,就定格在坟墓的几行字上?
刘景宁还真是个小哲学家,懂得思考这些哲学的本源问题了。
林玲就劝道:“景宁,你马上就要高考了,把心思都集中在学习上面吧,其余的也别多想。”
脑海中的刘景宁很惊讶:“你能感应得到我在思考什么?!”
“嗯,我占用了你的身体,可没占用你的魂魄。你想什么我都知道。”
“那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能够进入我的身体?为什么知道我家发生的事?”
“我来自于另一个时空,具体的也说不清楚。总而言之,我是来帮你的。”
现在真相大白,刘景宁又可以重新开始人生路了。
对于这次的穿越,林玲也有话要说:“老实说,你真的挺多愁善感。”
——两个灵魂的互相作用,导致她的思维也逐渐和刘景宁靠拢了。
刘景宁本身就是个孤儿,所以她对被拐少年小宝儿十分怜悯。这份感情传达到了她的身上,也就让她的心里多了一份爆棚的母爱。
刘景宁喜欢做饭,嗯,导致她这个万年做饭自己吃的家伙,也给别人做饭了。
更绝的是,刘景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了梁师兄的一切。梁大叔的气质优雅,温柔多才,还会做饭洗衣服赚钱,这种男人对小女孩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小景宁生长在那种乡村里,从来没见过这么优质的男人,小女孩春心萌动了,林玲几乎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能听到姑娘扑通扑通的小鹿乱撞。
这点才是最囧的:“姑娘,咱们矜持点,你别老是把心跳加速好么?”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林玲是个花痴,事实上,能学法医的妹纸都是心理素质无比强大的。哪怕是面对一具八块腹肌的美男身体,她脑海里想的也是全身的骨骼图和各种解刨分析理念,旖旎?你跟一个法医谈什么旖旎?
刘景宁这才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我不是故意喜欢上他的。”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过——梁若榆他跟我走的,你也要适可而止。”
“他……也会走吗?”
心脏猛地沉了沉,这是刘景宁在难过。
原来失恋是这样的,会牵扯到心肌阵痛,林玲想,就好像心脏病发作一样。
刘景宁是真的喜欢上了梁若榆,连心痛的感觉都这样的清晰,一阵阵传导到了她的思维之中。
那是小鹿乱撞以后,却发现撞的是一面高不可攀的南墙。
那是第一次心动以后,下一秒就发现:还是放弃这份爱比较妥当一点。
这样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是有一点残忍。
刘景宁沙哑着嗓子,问道:“那我还会遇到像他这样的人吗?”
林玲也有些茫然:“不知道,不过你还年轻,以后可以慢慢找的。”
“嗯,我会好好努力的。”
“那,再见了,刘景宁。”
“再见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答女孩的只有轻轻扬起的晚风。
***
《景宁打官司》的结局——
【我叫江振南,是个自由撰稿人。】
【2014年的一天,我去拜访了一位华裔女教授。】
【我按响了门铃,门是全自动开启的,从走廊一直走到客厅,到处都是洋溢着春天的气息。看得出来,这里的女主人很爱伺弄花花草草的,连池塘里都载满了中国移植来的睡莲。】
【我很快见到了我的这位客人,她叫刘景宁,国内基础物理学的领航人之一。她于1994年申请到了清华全额奖学金留学欧美,回国之后不久,认识了同为教授的丈夫,于是就跟着他一起来到了圣地亚哥。】
【我想采访一下她关于1990年冬天的故事。报纸上报道的是:她凭借一己之力,抓住了杀死她奶奶的人贩子,但是她自己很少提及这件事。】
【今天,我们聊了聊这个话题,她跟我说,我很感谢警察的帮助,但是我更加感谢的,是两个帮了我的无名人士……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资助,也就不会有我的今天。】
【刘教授始终没有说那两个人是谁,但是她这样对我说:“我对物理学,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好奇心也是来源于此。宇宙真的是无限大的吗?多维时空真的存在吗?世界上真的有另一个我吗?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思考起了这些问题。”
“后来我去了宾夕法尼亚州,去了伦敦和巴黎,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去寻找时间和空间的真相所在。”
“这就是我选择了物理学的原因。”
【说话间,她谈吐优雅,举止端庄。看样子,她17岁那年遇到的两个人,那两个人留给她的疑问,真的改变了她的一生,也改变了世界物理历史。】
【她还提到了国内的两个亲人:一个远在浙江余姚的弟弟,还有一个住在东北的大伯。弟弟是她认下的义弟,在十七岁那年,她帮这位弟弟找到了家人。如今30岁的义弟,已经是当地的水果大王了。而大伯还住在老家的房子里,因为胡家培养出了一名教授,大伯在村里很受人尊敬,今年还当选了村长。】
【我也见到了她的丈夫,圣地亚哥大学的教授乔治先生。乔治先生十分疼爱他的中国妻子,他说,能够遇到刘景宁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
【他们说,他们在1998年的春天相遇于图书馆,共同借走了一本书——《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他们相信,世界上总还有另一个他们存在。】
happy end
***
林玲看完了书,就把结局发给了师兄。
——没想到刘景宁最后成为了一个科学家,一个探究空间和时间概念的物理学家,还是拜他们所赐?!
林玲有点囧,她这个来自天外世界的灵魂,无意间还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
多维宇宙那是绝对存在的,比方说他们的文明就是。而书本中的世界,则是相对于他们这个维度而言的,下一个维度的世界。这里的人可以随时穿越进去,但是不能改变其中的因果规律,这就是时空管理局铁的法律。
要不然,她也不用这么费心费力改变小说中的因果律了。
好了,刘景宁和小宝儿都过得很幸福,她也放心了,至于什么时间空间的问题,就留给他们自个去摸索吧!
***
林玲很快就找到了下一本要穿的文:《蔷薇下的羔羊》。
蔷薇是美丽而尖锐的花朵,羔羊,嗷嗷叫着,代表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
这是一个富家女与贫家女互换身份的故事。
孙薇是个千金大小姐,她从小父母双亡,被伯父收为养女,得到了林家人的万千宠爱于一身。
然而就在她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从乡下来的小保姆田穗,一场错位的青春惨剧就此开展。
林玲很喜欢封面上的一段文字:
【……蔷薇满身的毒刺扎得那一棵渺小的禾穗遍体鳞伤。那个无辜的女孩遇到了那个高贵的女孩,她就是一头沉默的羔羊。她早早就凋零在了淤泥之中。而蔷薇继续怒放着,炫耀着她带血的爪牙。】
孙薇和田穗其实是一对被调换了身份的大小姐与农家女,二十二年后两人相遇,上演了一出血腥的报复惨案。
而她的任务就是去阻止这个惨案。
准备好了以后,林玲就提交了申请,要求再开展一次穿书业务。
【申请正在审核……】
【业务申请通过,编号:0027。】
【时空穿梭正在进行,祝你们好运。】
嗯?!你们?
林玲这才想了起来,某人也是要去的。
第32章 、032蔷薇...
田穗初次来到孙家打工的时候,就收到了一个干净利落的下马威。
这是一个少女的闺房,桌子上摆放着不少插花花瓶,是日本陶艺的欧式复古树脂花瓶。里面点缀着三色堇,勿忘我,还有风信子等鲜花。香味很浓烈,有种醉人的馥郁。
衣柜里都是漂亮的各种名牌大衣和包包,光是gucci的斜挎就足足有二十多个。
田穗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房间,不经看走了神,于是乎……她碰倒了一个花瓶。
“哗啦……”
珐琅彩的花瓶碎了一地。
响声惊动了房间的主人孙蔷,孙蔷提着裙子,踩着淑女风格的小皮靴跑了上来,就像一位公主那样——
哦,请她收回原话,孙蔷发火的时候根本不像是个公主。
她抬起了曲线优美的隔壁,用她那高贵的手——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田穗的脸上顿时火辣辣地疼,浮起了五根手印。
而孙蔷嫣红的唇,配上绯红的脸色,显得桃花般艳丽无比。
但是这张嘴吐露出来的都是恶毒的字眼:
“笨蛋,我让你进我的房间了吗?!”
田穗捂着脸颊,忍着眼泪,她的牙齿几乎咬破了下巴,这都是屈辱的表现。
孙蔷看她这副样子,更加耀武扬威了:
“去把碎片给我捡起来,捡不干净就给我舔干净!”
田穗深深吸了一口气。
袖子里的手指已经紧紧握成小拳头。
孙蔷还不依不饶:“愣着干嘛,去捡啊,别以为你是你妈推荐进来我家的,就能站着不动吃干饭!”
妈妈……
田穗的拳头一节一节松了开来。
就像一点一滴地抛弃尊严,只剩下赤果果的“苦涩”两个字。
——她的妈妈还在住院化疗,看病需要很多钱的,她,不能丢掉这份工作!
于是她弯下了腰,去捡地上的碎片。
却冷不防地,被人从后面踹了一脚……
***
这是a市的一栋别墅里早上发生的事情。
别墅的主人姓孙,是个跨国企业的ceo,打人的姑娘是他的侄女孙蔷,也是整个孙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
有一种职业叫做保姆,适合手脚勤快,身家背景干净,又没什么文化的女人做。田穗的母亲就是一个保姆。
田家母亲年轻的时候,曾在孙家干过八年的保姆,深得孙家人的信任。后来她服侍的那对夫妻因为空难死去了,她还带着主人家的孩子去了另外一个孙家,哺育了那孩子一段时期。
如今,那个孩子长大了,就是今天扇了田穗巴掌的孙蔷。
而田穗刚刚从乡下过来,还没找工作呢,母亲就被查出来乳腺癌需要紧急切除。为了给母亲尽快手术,她厚着脸皮向母亲的东家孙家借钱。孙家借是借了五万的手术费,但要求她留下来,继续她母亲之前的保姆工作。
哪知道田穗的到来彻底惹怒了孙家大小姐孙蔷。
原因是田穗长得比孙蔷好看。
孙蔷的性格十分小气量,她讨厌任何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女孩。
今天这样的“捡碎片”只是田穗受虐的一个片段而已。后来,即使田穗离开了孙家,也没能逃过孙蔷的迫害。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一次,田穗的悲剧止于这个晚上。
***
林玲穿了。
穿过来的时候,田穗正在发烧。
白天的事情已经通过田穗的记忆传导了过来。
其实书中的田穗并不是个受气包子,她十五岁的时候还拒绝过给有钱人站台卖惨呢!只是她把那个母亲看的太重要了,所以母亲一生病,她就愿意卖身进孙家给母亲治病。
实在是情非得已,出于一片纯孝。
然而看了看伤口——这就过分了啊。
孙蔷踹了田穗一脚,玻璃碎片扎进了手掌心里,一片斑斑血迹。
这丫头实在太清贫了,割破了手,也不知道去医院处理一下。
看,这下伤口化脓了吧。
林玲翻下了床,找了找田穗的包包。
是空的。
翻来翻去只有几毛钱。
靠,这林家是喝人血的资本家吗?!一分钱也没有给田穗?!这让她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子怎么过日子?
林玲丢开了包包,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她得赶紧处理一下伤口才是,要不然手上留下难看的疤痕就倒霉了。
身上没钱,好在田穗还有一部智能手机,她翻出了包包,做了个实名认证,就从借呗里面拿出了一千元。
就用这笔钱做她的项目启动资金吧!
***
夜晚的寒风刺骨。
林玲开启了高德导航,沿着绿化带一直往下走。
这段路不算很长,但是足够她整理一下故事的开头剧情了:
故事的开始远远不是现在,而是田穗已经无法参与的22年之前。
事情要从眼前的孙家说起。
孙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孙老爷子早年开创了孙氏的金融帝国,专门做跨国生意,家中的资产足足有二十个亿,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孙家院子里还停了一辆别克,车牌号是:88888,这是当地政府奖励其纳税政绩所赠。
孙老爷子六十大寿以后,就携着小儿子孙启农去了美国安享晚年,而国内的生意则丢给了大儿子孙启政照顾,也就是孙蔷的父亲。
本来孙家诸事顺利,但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
22年之前,1994年的一天,孙启政夫妇两个从美国坐飞机回国。飞机在降落的时候遭遇强烈风切,飞机冲出跑道,机毁人亡,孙启政夫妇也不幸罹难。
孙启政夫妇身后只留下了一个小女儿孙蔷,当时夫妻双双身亡,家里的别墅中只留了一个保姆照顾女儿,这个保姆就是田穗的母亲——李白英。
东家夫妻身亡,这本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是接下来李白英保姆的一系列操作让人大开眼界。
说起来,李白英也是个苦命人。
她的三女儿田穗和孙家的长孙女孙蔷同岁,两个孩子只相差了一个月出生。但是出生条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李白英是个农村穷苦人家的媳妇,她的三女儿田穗是超生户口,因为田家没有儿子,李白英丈夫就逼着她一直生,直到生下了这第三个女儿。
这时候,家里养不活这么多女儿了,丈夫就逼着她把小女儿送出去。
文中有一段话写的很是深刻:
【……在这些偏远的地方,生儿子,是每个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没有儿子,你就会被周围的街坊邻居看不起,没有儿子,人家就会欺负你没有后。女儿可以养得不好,反正那也是祸害别家人,儿子不能不养好,因为儿子是自家人。】
就在这种封建又可笑的观念之下,生儿子几乎成了一种军备竞赛。
谁家生的儿子多,谁家老子就能抬着头走路。
谁家生不出儿子,媳妇就是丢人。
可笑的是,实际上大部分家庭都是儿子生的越多家里越穷,穷的败光了家底。老太老头都活不下去,被“儿子们”丢进山里自生自灭去了。
他们生的是儿子吗?
不,他们只是想家里多一个靠谱的劳动力,因为女人干的活没有男人多,所以生女儿也就意味着没有劳动力,这才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本——
贫困,就用廉价劳动力去脱贫。
……好了,歪题了,抨击那些糟粕的事儿留给专业的作者去干,她要做的是弄清楚这掉包女儿的事情怎么发生的:
话说,李白英的丈夫让她送走小女儿,李白英不敢不送,可是山沟沟里的,除了买不起老婆的光棍,谁愿意要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呢?就是送给老光棍,指不定十几年后闺女就被人家糟.蹋了。
李白英实不忍心送出小孩,就干脆把女儿带到了城市来,一边哺育孙家的孩子,一边干保姆的工作。
孙家的主母是个厚道的女人,她知道李白英这次带着女儿一起来城里工作的,就说不如把她的孩子也接到家里来住,两个小姑娘也能做个伴。
哪知道,主母的一番好心思后来就成为了事情的□□。
事情发生在孙启政夫妇出事之后。
忽听闻噩耗,孙老爷子和老太太在美国哭晕了过去,孙家的二儿子孙启农立即赶了过来收拾哥哥的后事。
到了哥哥的家里,孙启农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当时沙发上,李白英正在哺乳自己的小女儿田穗,但是孙启农以为这个保姆在给哥哥的女儿孙蔷喂奶。
孙启农认错了孩子,就一把抱过了田穗哭了起来,说二叔来迟了,让大侄女受苦了。
——孙启农上次见到侄女还是她半个月大时候,如今孩子都快半岁大了,他根本没认出来这到底是哪家的娃娃。
但是看到孙启农痛哭流涕的这一幕,李白英就此生出了别的心思:反正她的小女儿是要送出去的,那么送哪家不是送呢?干脆就将错就错,把自己的女儿伪装成了孙家的孙女儿,任由孙启农抱走了。
回头,田保姆又把孙家的正牌孙女孙蔷偷偷送了出去,就此完成了“换女成凤”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