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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在豪门当少爷[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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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节

梯刚一上升陆清和就觉得耳朵莫名有些不舒服。

好在电梯很快运行到五楼开了门,陆清和喉头微动,随即走了出来。

陆清和从小喜欢读书,宫里也是藏书万卷。本以为自己的书已经够多了,然而看到图书管理层层陈列的书籍,陆清和不得不承认,现代人生活的确实幸福。

像是在大梁,读书是件相对奢侈的事情。

先不说王公贵族,单说平民阶层里,想要供出一个读书人往往都要耗费大量财力跟物力。

然而放眼现在,教育普及别说成年人,就连几岁的孩子都能捧着书来读。

作为一个爱才的皇帝,陆清和对于教育普及还是很欣慰的。

陆清和原本以为看看书架上的标签就能找到大梁,转了一圈才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

即便只是一层,这里也有成千上百个书架。

漫无目的的找书虽然比不上大海捞针的难度,但是也是很艰难就对了。

陆清和正思忖着要不要找人询问时,就见身边的人去了书架之间的电脑前面。陆清和不动声色看向那里,就见对方在搜索框里输入检索内容,很快,电脑屏幕上面就显示出了对方所需要的书籍所在处。

陆清和见状眼前不由一亮——

原来如此!

等到那人离开后,陆清和立刻抬脚走到电脑前,学着那人的模样点出对话框。

“应该输入大梁就可以了吧。”陆清和想着,伸出手来敲击键盘,神情之间满是自信。

两个女高中生穿着校服走了进来,一眼就瞧见了那个站在电脑前面敲键盘的杀马特。

“你看那个人,哈哈哈......”

从浮夸的着装到火红的头发,综合在一起,怎么看怎么杀马特。

最让人觉得忍俊不禁的是他敲键盘的方式——两手像是小拳头,唯独伸出食指一个键一个键在敲。

原来传说中的一指禅是真实存在的。

两个女生凑到一起就忍不住笑,只是考虑到这是在图书馆,还是捂着嘴巴免得笑出声。

对于这种葬爱家族的产物,她们其实没有多大兴趣评价衣着,只觉得单个手指敲键盘的动作实在是搞笑。

然而就在两人走到陆清和身边准备移开视线的时候,其中一个姑娘不经意看了一眼他的脸,随即就惊呼一声捂住嘴——

妈呀,这个哥哥也太帅了吧。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刚好打在他的侧脸,像是自带光芒。

长长的睫毛小鹿一样的眼睛,明明是柔和的长相,偏偏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酷。

他就站在那里盯着电脑,漂亮的下颌线微扬,五官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

就算一头红发重金属链加上破洞牛仔,也难遮挡他身上透出来的贵族气质。

白皙纤长的手指敲着键盘,之前看着还有些滑稽,现在看起来只让人觉得恨不得自己成为他手下的键盘。

两个姑娘盯着陆清和愣了良久相视一眼,才发现彼此都是面带红光星星眼。

这是什么神仙颜值啊啊啊啊啊啊啊!

两人在一起,胆子总是特别大。当下其中一个就拿了手机出来,对着陆清和的侧颜就来了一张。

此时的陆清和还在专心跟键盘作斗争,实在因为电脑这个东西对他来说有点陌生。就连原主自己,怕是都不要清楚怎么切换输入法。

好不容易检索到含有大梁的史书,下意识就偏头看向旁边。

人的目光其实是有实质的,如果别人长时间盯着你看肯定是会有所察觉。

旁边两个小姑娘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陆清和直觉她们在看自己。

然而等到他抬头,刚才脸上还带笑的小姑娘立刻收回目光敛了笑,手挽手头也不回往前走。

陆清和不明所以,只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自己要去的书架,随后也离开了这里。

等到拐进书架后,先前还目不斜视的两个小姑娘立刻松了一口气,看着彼此有些雀跃:“啊啊啊,他看我们了,真的好帅啊啊啊啊......”

两人一边欢喜,一边凑在一起看刚才偷拍的那张照片。

好巧不巧微博上有个#晒出手机里最好看的路人#话题。两人合计了一下就发带着话题发了一条微博,这么好看的小哥哥,不晒一下怎么行。

因为是工作日,图书馆里的人本身就不多。

加上喜欢读史书的人少,历史传记区基本都是空空如也。

陆清和从书架上面抽出《史记》,才发现上面居然有些落灰。

他抬手拂过封面,异常温柔翻开目录。

中华上下五千年,浩瀚文明星河灿烂。

陆清和喜欢读史,也曾经站在今人的角度思考古人往昔。

当时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只是转瞬的功夫,自己就成了那个古人。

在他看来,大梁地大物博,万国朝拜。加上他在位的时候国泰民安、励精图治,怎么也算的上时地大物博风调雨顺。

然而等他翻开史书来看,才发现他心目中真实存在、富饶美丽的大梁,最后剩下的也就书上不足两页的记载。

多少动荡多少辉煌,在时间的面前终究是沧桑。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看到往昔,只是书上关于大梁的记载统共没有多少,而他的存在更是寥寥几笔——

除了对他政治的肯定,跟着就是说他是大梁史上最短命的皇帝。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陆清和看到这个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心里有些唏嘘。

单看这个怎么可能甘心。

陆清和合上《史记》,又在书架里搜索了好久,最后才看到了挤在角落里的《大梁简史》。

比起综合历朝历代的《史记》,《大梁简史》里面的记载显然要周全的多。

他翻开书看了好久,大概明白了自己遇刺之后的国运走向。

在他遇刺之后,刺客当场就被缉拿归案。调查之后发现是陈王有心造反,想着搞死皇帝自己上位,结果事情败露满门处斩。

再之后右相辅佐禹王之子即位,此后大梁又存在了两百多年,最后也像其他朝代一般走向消亡。

“怎么回事?”陆清和把书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依旧没有发现关于左相的之后的记载。

作为上位者,他太清楚手下的能力。比起右相,左相不管野心还是势力都要强大的多。为什么在他死后连着只言片语都不曾有呢?

陆清和越想越觉得古怪,又从书架里面翻了一本野史出来。

原本他并不打算看野史,只是瞥见封面上印着他的名字,不由翻开来看——

“......要从政绩方面说,文和帝确实是个好皇帝。只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身为一代皇帝本该佳丽三千子孙延绵,文和帝却后宫无后膝下无子。正值壮年没有孩子,不免有人私下怀疑文和帝是不是不举。然而有小道消息却称,文和帝不是不举,只是不对女人举......”

“......更有可靠传言称,文和帝心系左相,两人明面上是君臣,私下里却有更深的关系。当中最有利的证据便是,文和帝无后宫,左相终生未娶。后来文和帝遇刺,不到半年左像便郁郁而终,随君而去......”

也不知道这本野史是谁编写的,明明是在胡说八道,偏偏说的一本正经,好像写书的当时就在现场一样。

陆清和很想嗤之以鼻,然而心里却有些不能平息——

像是穆宁那般铁石心肠的人,怎么可能为他抑郁而终。

可见野史终究是野史,半点不能信。

5、你什么时候往家打钱

陆清和在图书馆,一泡就是几小时。

但凡跟大梁沾边的史书他都翻了个遍,算是确定自己真的在三十岁的时候死翘翘。

看着别人记载自己的死亡,陆清和的心情诡异的平静。

虽说朝代更替岁月变迁,好好一个王朝消泯让人多少有些唏嘘。但是现而今那些似乎跟自己都没关系,他要做的是好好谋划一下接下来的路,也好在这个地方安身立命。

等到陆清和从图书馆出来,已经到了下午时分。

兴许是因为天气炎热,街上的行人算不上多。只是马路之上车来车往,高楼平地起,一切都是繁华大都市的样子。

陆清和站在图书馆门口,第一次用心打量这个世界。

快节奏的都市生活造就了快节奏生活的人,大家都是步履匆匆。陆清和站在他们当中,略微有些格格不入。

往前走了五百米,就来到了海市商业中心街。

陆清和在天桥上面驻了足,前面刚好是一个巨幅广告牌。

作为整个海市最具商业价值的地方,中街大厦的广告牌可是说是商业价值无限。能出现在这个广告牌上的,商业价值无可限量。

此时此刻,广告牌上面放着一张男人的脸。

西装革履,手执玫瑰。

周遭是盛开的鲜花,明明都很美艳,偏偏都被压在了这人的容颜下。

路过的人不少都掏出手机来对着广告牌就是一顿拍,还有人说什么“我老公真的是全世界最帅的人了”。

不过就是一个香水广告,就连陆清和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何会停下。

或许是因为左下角写的那个名字,又或许是旁边人说的话太过夸张。总之陆清和看着“穆宁”两个字,心里只道旁人见识短浅——要是他们有幸见到左相,或许才能真的懂得什么叫做公子世无双吧。

陆清和想想便觉得无趣,没有再看那个广告牌一眼,抬脚便走向了公交站。

靠着仅有的一块钱,陆清和再次回到了跟王总好的出租屋里。

晚上开灯还没什么太深体会,而今亲眼看到这堆积成山的行李跟垃圾,陆清和只觉得没有落脚之地。

好在他到家没多久,王总好就回了家。

这人刚走到门口,就扯着嗓子爽朗笑:“清和,哥哥开工资了,今晚带你去撸串儿!”

吃穿都用人家的,陆清和终究做不到那么心安理得。

然而现在的他身无分文,只能想着先熬过去这阵,等到以后再报答。

王总好进门就把鞋一脱,美滋滋的换上了自己的白色大背心。

对于他的这身装束,陆清和昨天就已经看过,按说并不陌生。可是即便如此,他还是忍不住盯着王总好的头发看。

好家伙,那头青绿色的毛发朝天立,即便是经过了一天的工作也是根根向上,丝毫没有倒下来的迹象。

察觉到陆清和的视线,王总好当下摸着自己的头发安利道:“清和,我今天是不是超级有型?跟你讲哦,我心买的那个发胶超级好用,是你看定了一天都不会倒哎。你要不要试试,咱们今天搞个最炫的发型去炸街......”

王总好是真话唠,絮絮叨叨念了一通,才发现今天的陆清和哪里有些不一样:“哎,兄弟!你把头发梳起来了啊?”他围着陆清和转了一圈,盯着陆清和的脑袋看了又看,“这是啥,丸子头?”

“发髻而已。”陆清和不太习惯跟别人隔得太近,不动声色拉开了距离。

王总好想着换好衣服就去吃饭,陆清和却叫住了他:“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房间有点乱。”

“这不是有点乱,”王总好环视一周哈哈笑道,“那是想当乱啊。不过嘛,咱们都是干大事的人,房间就这样也行。”

陆清和闻言皱了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真要干大事儿,肯定都要先从身边做起。知道你活了这么大,为什么生活还没有起色吗?”

“为啥?难道因为是我不打扫房间?”王总好学习差,被陆清和的俗语整的一愣一愣的。虽然有的话听不懂,但是总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陆清和摇摇头又点点头,随口来了句:“现在跟你这么讲一时也讲不清楚,总之先把房间打扫好再出门吧。”

王总好点头:“行吧,那我们打扫好了再出去。”

说是我们,最后基本都是陆清和指挥、王总好出力。两人花了将近三小时,才把房间整个打扫干净。

看着光洁如新归类整齐的出租屋,就连王总好自己都觉得哪里好像不太一样了。

明明还是三四十平的房子,这么看着却像是大了很多很多。

他下意识看向陆清和,再收到一个赞许的眼神时心里开心的不得了。

两人收拾妥当拎了垃圾下了楼,随后踩着人字拖去到了夜市上。

要说每个城市最有烟火气的地方,绝对是非夜市所属。

从街头到巷尾,处处摆满了摊位。

叫卖声、议价声此起彼伏,路上行人你来我往,看着就很热闹。

王总好带着陆清和走在夜市上,发色招摇无比。

“兄弟你随便看,有什么想买的哥哥送你。”王总好是真大方,恨不得帮着自己兄弟挑选一套最帅最靓的战服,颜色越撞越好,越是有视觉冲击,越能彰显他们的贵族气质。

陆清和自然摇头。

吃住都是别人的,哪里还能厚着脸皮再收礼物。

可是王总好不同意,非要拉着陆清和给他置办一身新衣服。

两人选来选去,最后挑了同款不同色的花背心加破洞牛仔,愣是从五十讲到了二十五,最后一人一身王总好这才觉得心满意足。

拎着新买的战袍,两人七拐八拐来到了夜市里面一家小烧烤摊上。

“清和你坐啊。”王总好轻车熟路来到了一张折叠桌前,推开陆清和一个小马扎,扯着嗓子喊老板过来点菜。

这是一个店面极小的烧烤摊,门口也就够做个厨房用,像是桌椅都是临时支棱起来的。虽说环境是简陋了些,但是生意确实还算挺好。

十几张桌子几乎爆满,不少人都光着膀子吆五喝六,看着就听热闹。

陆清和环视四周,又低头看看马扎跟圆桌,自觉地有些坐不下去。

先不说圆桌上面还有油渍,光是这个红色马扎就不知道因为被多少次,表面都有些发灰。

还没等他想好怎么办。那头的王总好一把扯住他的衣服拉着他坐了下来:“清和你快看看吃点啥,别跟哥哥客气。”

“我不是很饿,你自己吃就好。”陆清和扯扯嘴角,是真的有些抗拒。

想他陆清和好歹也是个皇帝,平时不说山珍海味天天吃,至少用餐环境食物品质都是顶级。再看周围那群光膀子撸串儿的男人,陆清和总觉得撸串这项活动不适合自己。

他是皇帝,世间唯一。

他是皇帝,自有沟壑。

他是皇帝,尊贵至极。

然而片刻之后,王总好喝了口扎啤问道啃着烤五花的陆清和:“兄弟,要不再来十串?”

陆清和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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