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宋教授体会到了报复的快感,无与伦比。
只是碾平了一只猫。
不够。
还不够。
远远不够!
宋教授开始计划着,真正的复仇。
都是于小丽,她没有管好自己的猫,养了猫,却让它溜到外面去,为什么不尽到养猫的责任?
那天依然很冷。
老旧的小区,墙壁上爬着公共厕所尿检一样的污迹;
花园的地上,到处都是无人收拾的狗屎;
掉了墙壁的楼道里,塑料袋和垃圾纸随地丢弃着
没有监控,没有保安,没有人看到。
宋教授偷偷的溜进了于小丽的家,等着她。
捂住她的嘴,勒住她的脖子,使劲。
使劲!
直到于小丽无助的咽下最后一口气。
哈哈哈哈!!宋教授突然拿出自己的钱夹,高高举起。
打开钱夹。
里面别着一张于小丽的照片。
发黄的老照片,于小丽年轻漂亮,有点软弱,有点自卑,怯生生的看着镜头。
宋教授曾经对女同学说,这是老师的初恋。
初恋?
什么初恋?
这根本不是宋教授的初恋。
这是宋教授的勋章!
宋教授笑得癫狂,双肩打颤:我一直留着你的照片,放在我的钱夹里,我怎么会是凶手呢,我是被害者!
被害者
混蛋!!
七宗罪的房间里,突然爆发出一声大吼。
苍老颤抖的声音。
不是于小丽的嗓音,也不是宋教授的嗓音。
而是老刘的。
那个来面试的刘裕鑫。
老刘一直沉默着,站在角落。
双手攥拳,死死的抠着自己的掌心,牙关得得得不停上下撞击,沙哑大吼:混蛋!!
混蛋!你杀了我女儿!
我要跟你拼命!!!
突如其来的意外发生了。
就在于小丽与宋教授互相指责的时候,老刘癫狂的暴起,冲过去一把拽住宋教授的衣领子。
嘭!!
狠狠一拳。
宋教授脸颊被重击,猛地偏向一边,身体转了半个弯,没有保持住平衡,狠狠跌在布满汽油的地上。
你杀了我女儿!!我要跟你拼命!
混蛋!杀人凶手!
哪来的疯子!?你干什么!你女儿是谁我都不知道!
场面突然混乱起来,老刘和宋教授无缘无故的扭打在一起。
我的女儿
老刘嗓音颤抖到了极点,断断续续,竟然带着哭腔,呜咽的说: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是
万俟林木还在门外,伸手搭着铁门,镇定无比,已经恢复了平日里高高挂起的冷漠,平静的说:于小丽。
与此同时,老刘大吼:我的女儿就是于小丽!!你这个杀人犯!
老刘,刘裕鑫,其实是于小丽的父亲。
万俟林木因为要帮助于小丽,所以查了一些关于于小丽的事情,他的父亲是个杀人犯,和醉酒白领起了冲突,冲动杀人,供认不讳,坐过牢。
算起来刚刚出狱一年。
于小丽本姓刘,跟着父亲姓,但是因为刘裕鑫变成了杀人犯,所以于小丽后来改了姓,跟着自己的母亲姓。
罗参也站在门外,他的眼睛看不见,耳朵却是灵敏的,听到里面不停的吼声。
淡淡的摇了摇头:真是热闹,三个杀人犯聚在了一起。
不,万俟林木否定:是两个。
罗参说:你觉得于小丽不是杀人犯?
从某种意义上讲,于小丽的确不算是杀人犯,而是被害者,但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讲,狸花猫是于小丽的,见死不救的也是于小丽。
万俟林木没有开口,只是摇了摇头,不知道在否定什么。
我要跟你拼命!!你杀了我女儿,我要跟你拼命!
老刘死死掐住宋教授的脖子,宋教授身材高大,比老刘年轻力壮,自然要反抗。
两个人不停的在布满汽油的地上扭打着。
嘭!!
老刘被一脚踹了出去,狠狠撞在唯一一块没有爆炸的大屏幕上,将大屏幕的一角,撞了个粉碎
于小丽就在那块大屏幕里。
老刘颤巍巍的抬起头来,滚满了汽油的老脸,颤抖的仰头注视着
自己的女儿。
于小丽慢慢的,缓慢的,像是慢镜头一样。
垂下双眼。
苍白的脸上,挂着不协调的笑容。
面部苹果肌尖锐的好像两把刀子,如同她尖锐讽刺的笑容。
女女儿
谁是你女儿!?
于小丽大笑起来,活脱脱一个疯子,讽刺的说:谁是你的女儿,你这个杀人犯!!
都是因为你!我成了杀人犯的女儿!
所有人都对我指指点点,鄙视我,害怕我,孤立我!
杀人犯,你们都是杀人犯!
都该死!!都该死!!
呼!!
伴随着于小丽失控的大吼声,一团明亮的火焰,突然出现在黑漆漆的鬼屋房间中。
一盏明灯。
一座灯塔。
一颗
启明星。
那么明亮。
而圣洁
火!!火、火!!!
宋教授惊恐的从地上爬起来,像是一只挣扎被剥皮的牛蛙,因为惊惧睁大眼睛,黑色的瞳孔不断收缩,嘴里快速叨念,滑稽的好似要唱小苹果。
整个房间充满了汽油,但凡有一点点的火星落地,便会成为一片汪洋的火海。
火!!你疯了!
宋教授大喊,不分东南西北,冲到墙边使劲砸着:开门!!有人在外面吗!!开门!!
万俟林木和罗参都在外面,但房间已经落下结界,没有办法从外部进入。
踏踏踏!
一身军装的保安大哥快速从一楼冲上来,手里捧着老旧、厚得像饭盒一样的笔记本电脑,大跨步冲向二楼。
老板!!!
着火了,房间里着火了!
笔记本上连了鬼屋监控,可以清晰的看到七宗罪主题鬼屋里的情况。
果然着火了。
一团火焰,悬挂在高空,好像明亮的太阳。
只差后羿的一支飞箭,便会从高空坠落人间
而人间,是汪洋的大海,汽油不会吞没火焰,反而水乳交融
哈哈哈哈
于小丽还在失控的狂笑:你们都是杀人犯!!杀人犯去死吧!今天,我就带你们下地狱
于小丽仿佛一根绷紧的弦,马上就要断裂。
于小丽。
万俟林木突然冷淡的开口,嗓音清冷,和平时一般无二,根本没有保安大哥的着急,也没有宋教授那样迫切的求生欲。
万俟林木淡淡的继续:于小丽,广告传单,是你发的吧?你发给了刘裕鑫,昨天还打电话,假装是人事部的人,告诉他过来面试。
目的
很简单。
于小丽恨自己的父亲,恨他是个杀人犯,恨别人说自己是杀人犯的女儿,就像恨那个杀掉自己的人一样。
七宗罪的鬼屋里,关着两个,于小丽最恨的两个人。
没错!于小丽坦然,没有比此时更坦然了,是我,都是我,上次跟你去学校,我就认出杀我的人了,就是他,这个衣冠禽兽的大学老师!后来
后来于小丽偶然得知,他的父亲已经出狱了,重获新生。
杀人犯出狱了,而自己却死了。
为什么杀人犯都能重获新生,自己却不能?
于是策划了这些。
万俟林木说:那天你在我的房间,装作痴汉去拿罗参的衬衫,其实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那些招聘的传单吧?
抱养回小橘猫的那天,于小丽好像痴汉一样,偷偷去摸罗参的衬衫,那件价值五千多元的古驰衬衫,后来罗参出来,看到万俟林木拿着衬衫,误以为万俟林木是痴汉,万俟林木给于小丽背了黑锅。
那天于小丽真正的目的,是招聘广告。
宣传单都在万俟林木的房间,于小丽趁着万俟林木在隔壁处理装修材料,偷偷摸进了卧室,但她哪里知道,小橘猫窝在被子里玩娃娃。
于小丽偷偷摸摸的模样,被小橘猫发现了。
小橘猫十分敏感,立刻敌意的冲着于小丽狂叫,于小丽迫不得已,才装作痴汉。
万俟林木继续说:你知道,你的父亲出狱了,他正需要钱,所以冒充人事部,给他打电话,因为鬼屋的招聘要求很低,应该不会在意他的入狱案底,所以你的父亲肯定会来面试。
于小丽隔着门,与万俟林木对话起来。
是啊,老板,你真的好聪明,都猜对了!
我是故意引他过来的!
老板你知道吗?这个杀人犯,和宋教授一样无耻!!
宋教授杀了狸花猫和于小丽,不只是把于小丽的照片放在钱夹里,当做战利品,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从此享受到了刺激的快感,开始不断的虐猫杀猫。
学校小树林里的五十多只死猫,不必多说,都是宋教授的杰作。
于小丽哈哈大笑,好像在看逗乐的综艺节目:这个人面兽心的老师,一边杀猫,还一边装模作样的给流浪猫募捐!募捐啊!拿钱做什么?给死猫买墓地吗?!
而刘裕鑫!!
刘裕鑫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人面兽心!
于小丽的眼睛,在大屏幕上滚动着,转向一侧,垂目看着脚下的刘裕鑫,嗓音沙哑:他也好不哪去!出狱之后,竟然跑到被害者的家里,去给被害者的老父亲,假惺惺的做护工!
护工老刘。
万俟林木与罗参去过于小丽生前住的小区,当时就看到了被杀的白领父亲,痴痴呆呆,神志不清,口角流着哈喇子,被一个护工推出来晒太阳。
老刘就是刘裕鑫!
变态!!
杀了人,还要欺负被害者的父亲是个老年痴呆!
他不是可怜被害者的父亲,他是在炫耀自己的勋章!!
就和宋教授一样
老刘站在大屏幕下,仰着头,满身汽油。
液体哩哩啦啦的从脸上滑下来,也不知道是汽油,还是眼泪。
老刘面色痛苦,隐忍的摇了摇头。
哭啊!于小丽嘶吼:现在才开始忏悔吗!?不,你们是害怕去死!
杀人犯难道不该死吗!?
为什么要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就像这个人面兽心的老师,不杀了他,他会继续杀猫,甚至以后继续杀人!
都该死,你们一起去死!!
笔记本屏幕上,清晰的映照着鬼屋里的情况,于小丽已经癫狂,几乎没有了意识。
万俟林木垂头看了一眼笔记本,只是一眼。
最终把目光落在紧闭的大门上。
相对比于小丽的癫狂,万俟林木平静的令人发指,于小丽,你以为自己厌恶杀人犯,是因为正义么?
什么?
于小丽惊讶的忘掉了自己的声音。
万俟林木并没有想让于小丽回答自己,自问自答:并不是因为你有多正义,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
你也是其中的一员。
于小丽哈!的破音一笑:老板,你说什么?
万俟林木重复:因为你也是其中一员,于小丽,你才是杀人犯。
哈哈哈!于小丽被气笑了:就因为我当年没有救这个教授么?当时车子撞在隔离带上,我也不知道是因为我家的猫引起的,车子冒烟要爆炸了,我过去很危险,难道你要道德绑架我?这就叫杀人犯?!我是无心的!
不。
万俟林木毫不犹豫的否定。
用平静镇定的语气继续说:不是因为宋教授,是那个醉酒晚归的白领,杀死醉酒白领的人,不是你的父亲
而是你!
不可能!!
不
我不信!!你疯了吗!!
鬼屋的大屏幕,突然爆发出尖锐的电流声。
嘶啦嘶啦噌
于小丽的吼声,起伏在电流声金属声中,好像暴风雨中的渔船。
歇斯底里。
却摇摇欲坠
于小丽,才是当年真正的杀人犯!
万俟林木早就觉得奇怪,于小丽身上的味道很奇怪,第一次见面,就是怪味的。
复杂的就像是味精,虽然具有覆盖性,欺骗性,但难掩其中的廉价和危害。
于小丽的复杂,并不在于她欺骗了万俟林木,把仇人说成了自己最重要的人。
于小丽的怪味在于她才是当年的杀人犯。
万俟林木隔着门板,也能闻到宋教授身上腐烂又花哨的味道,也能闻到于小丽身上复杂的像怪味味精的味道。
还有
还有老刘身上,那纯粹的,老实人的味道。
像是一杯白水,毫无滋味儿。